[公告] 选举方式投票

楼主: KDDKDD (KDD)   2014-08-31 17:21:02
请用大V进行投票
投票公告说明:
投票时间自即日起到9/5 00:00
投票资格:登入50次以上
题目:请问你赞成那一种作法呢?
(a) 原有板规方式
投票采用多数决 只能有一人当选 你只能支持一人
选项共有(1)p55555 (2)barttien (3)皆不同意
其中第(3)选项若占总票数25%则重新选举
否则板主人选由最高票者获选
(b) 调整作法方式
投票改采同意制 只要同意大于反对 每位候选人有达120票的总票数
你可以同时支持两个人
让p55555 跟 barttien 同时当选版主
一同协助嘉义版的版友们
作者: coldroom (冷房主人)   2014-08-31 18:01:00
请你找出你依据哪一条板规办此投票修改选举规则?你当初发出讨伐前版主的文章,你看过自己的初衷吗?而且还是B版友代PO的那篇
作者: r51303 (天梦星痕)   2014-08-31 18:06:00
别吵了好吗? 你就不能尊重版友们投票吗?只会用吵解决事情 都用这么和平的方式来解决了你也要吵版主认为投票版规有问题有争议想要修改 依照4-8 4-9他本来
作者: coldroom (冷房主人)   2014-08-31 18:07:00
你是针对所有要求依据板规办理的乱吗?你讲出个道理吧
作者: r51303 (天梦星痕)   2014-08-31 18:07:00
就该这样执行 都依照规定行事了你还要吵
作者: r51303 (天梦星痕)   2014-08-31 18:08:00
4-9写得很清楚 条文内如果有1/3有争议问题 就发起投票没看清楚得是谁? 哪里有写到所有版规?
作者: coldroom (冷房主人)   2014-08-31 18:09:00
原有条文跟条文内是不一样的,请你注意
作者: r51303 (天梦星痕)   2014-08-31 18:09:00
还是都给你翻译就好了 吵够了没 投票解决你都不尊重民意都顺你得意就好
作者: coldroom (冷房主人)   2014-08-31 18:10:00
只有你一直在吵投票不依板规,看起来你是很在意谁选得上
作者: r51303 (天梦星痕)   2014-08-31 18:10:00
没人想要看到这样吵 投票代表的是每个人都可以安静的投下自己神圣的一票 你也可以参与投票 所以请你闭嘴了
作者: coldroom (冷房主人)   2014-08-31 18:11:00
不在意以后选上的人学现任版主一样搞的下场喔
作者: hayharold (harold)   2014-08-31 18:11:00
对呀 只有r5一直吵 反过来指责别人 唉...
作者: r51303 (天梦星痕)   2014-08-31 18:11:00
你只需要了解的是每个人都有一票 你要尊重大家因为我不想跟你吵了 版友们也不想看我们吵了你们要扣帽子就给你们去扣。我们其他人安静投票处理有异议去组务申诉
作者: coldroom (冷房主人)   2014-08-31 18:13:00
我们? 我们? 请问你又要把我扣到哪个们去?
作者: love62469 (嫩宝)   2014-08-31 18:15:00
r5是崩溃吗?奇怪,呵!
作者: ianlblt (IAN)   2014-08-31 18:15:00
◢▆▅▄▃崩╰(〒皿〒)╯溃▃▄▅▇◣欸我不是说r5崩溃,我是说我看到这一大串我崩溃...(遮脸)
楼主: KDDKDD (KDD)   2014-08-31 18:17:00
不用吵了 让民意决定 上次组务判决书也说明 认同有
作者: coldroom (冷房主人)   2014-08-31 18:18:00
版主你依据哪一条板规进行投票,请你说清楚
楼主: KDDKDD (KDD)   2014-08-31 18:18:00
争议用投票处理的作法 基本上个人尊重民意 让投票结果说话
作者: coldroom (冷房主人)   2014-08-31 18:21:00
哪一条
作者: Andydream (王大帅<( ̄︶ ̄)>)   2014-08-31 18:23:00
请板主告知此争议在哪里?请板主告知你回la大文后底下lanpaopao大底下的多数决是支持哪方?请问版主看清楚了吗? 
作者: coldroom (冷房主人)   2014-08-31 18:34:00
这样不免让人觉得你不断修改规则只为了怕某个人选上跟你意见不合不好做事吧!这是你个人私事请你要抛开这么多人呼吁你照自己板规走,这样选上谁,落选者都无怨言,还可以弥平大家的质疑,偏偏你把自己往火里推也让B版友就算选上也很难执事,P版友就更糟了版主尊重自己订的板规有这么难吗?
作者: Andydream (王大帅<( ̄︶ ̄)>)   2014-08-31 18:39:00
推冷房大,你这样做,不管选上是是B或P都难以行事...真的很难遇到 没做事的板主就已经让人够无言,有做事
作者: r51303 (天梦星痕)   2014-08-31 18:41:00
你们这样不免让人怀疑你们在排除异己 如果你们真认为自己
作者: Andydream (王大帅<( ̄︶ ̄)>)   2014-08-31 18:41:00
的板主让人更无言...= =
作者: coldroom (冷房主人)   2014-08-31 18:42:00
是谁在排除异己,r版友,你可是明明白白表态的人然后来指责没有任何立场的人铲除异己?
作者: r51303 (天梦星痕)   2014-08-31 18:42:00
如果连交给投票这么简单的方式都不敢进行了 那你们跟台上那些立委又有和不同呢?
作者: coldroom (冷房主人)   2014-08-31 18:43:00
在请问哪里是谣言,请你说清楚
作者: r51303 (天梦星痕)   2014-08-31 18:43:00
那你回答我 你为啥不敢交由投票进行你回答出来合情合理我就安静闭嘴
作者: coldroom (冷房主人)   2014-08-31 18:45:00
请你说明 谣言 何在不要跟我说你不懂 何谓 谣言你说过不多说,什么一大堆的,结果呢? 有不多说了吗
作者: linyinhung (想念星星)   2014-08-31 18:48:00
连程序正义都没有 我还能奢望依此选上的两位候选吗
作者: Andydream (王大帅<( ̄︶ ̄)>)   2014-08-31 18:49:00
请问r5大凭什么交给投票进行,争议点在哪里?原本板 规此部分重大瑕疵在哪里?
作者: linyinhung (想念星星)   2014-08-31 18:50:00
况且 K板主还在罢免审议阶段
作者: li11223344 (床)   2014-08-31 19:20:00
r5怎么可以护航成这样呢…
作者: music120 (梦想与幻想之间 是现实)   2014-08-31 19:28:00
r5并不是护航 只是看不下去那些人不管怎么做都有事
作者: Andydream (王大帅<( ̄︶ ̄)>)   2014-08-31 19:30:00
那请music120提出kd此程序合理点 谢谢,我们都各自提出声明,详情请参阅这几篇,谢谢
作者: music120 (梦想与幻想之间 是现实)   2014-08-31 19:31:00
你问题最多 这么有才怎不想一个 我早就懒得理你们拉
作者: JomboCA (好大一条西人牙膏)   2014-08-31 19:33:00
音乐120应该就是典型的一般民众想法,不想看也不想了解
作者: ianlblt (IAN)   2014-08-31 19:34:00
我不敢发表什么意见,因为我逻辑没那么好没办法整理,并不是不看不听。
作者: JomboCA (好大一条西人牙膏)   2014-08-31 19:35:00
我希望大家可以多理解原因,不是有声音就是吵就该闭嘴
作者: p669933 (小童)   2014-08-31 19:36:00
懒得理,结果还是常常跳出来回。就跟嘴上说不可能出来选,心理明明哈的要命
作者: music120 (梦想与幻想之间 是现实)   2014-08-31 19:38:00
恩你可以去查我有多常跳出来?
作者: p669933 (小童)   2014-08-31 19:38:00
有异曲同工之妙~我还真的懒得查,只知道我时常看见啊XD
作者: music120 (梦想与幻想之间 是现实)   2014-08-31 19:40:00
反正事情都丢给kdd去弄 弄出来我们不爽就继续炉 loop
作者: GreenMaple (haha)   2014-08-31 20:08:00
喵的勒 我只想潜水逛逛嘉义板 结果每天吵架文而且就那几个人来来去去 ZZZzzz...
作者: r2301452 (0.0)   2014-08-31 20:10:00
没办法要战板主的文太多了 板主怎么用都有意见
作者: coldroom (冷房主人)   2014-08-31 20:22:00
后来我自己去a了一些版友,可有趣了
作者: er8955383 (果果)   2014-08-31 20:49:00
google起来最有趣了
作者: MeWeiYa (玮唯)   2014-08-31 21:33:00
手机有办法投票吗
作者: love62469 (嫩宝)   2014-08-31 21:50:00
我要去网咖投票了!!无言!!
作者: nojoe (it's not true!!)   2014-08-31 21:51:00
moptt没办法投票..
作者: cuhi (科科!!)   2014-08-31 21:57:00
keyboard term可以投票
作者: love62469 (嫩宝)   2014-08-31 22:19:00
换我崩溃了,我不会用网咖的ptt..有人可以好心的站内信我吗?
作者: MeWeiYa (玮唯)   2014-09-01 00:39:00
既然mo ptt投不了我就不投了。还是希望这个版能和平一点
作者: peace921 (猜不到吧)   2014-09-01 02:33:00
现在我们是不能嘘喔~r5~
作者: r51303 (天梦星痕)   2014-09-01 15:05:00
说到a版友ID 有兴趣可以aa我吧 我真的一开始也觉得KDD问题很多啦 包含P5出来战KDD管太多那次我也站出来战KDD了有兴趣的可以自己aa我 只是一路参与下来 我觉得有些版友过火了 已经不在是就事论事了 是KDD不管做什么都要战都要挑毛病了 就跟music说的一样 实在看不下去了各位a我大概还能看到一篇战KDD的中肯文吧 就降了至于为啥会变得那么讨厌P5 如果他不要把私人恩怨带到版上我其实是很喜欢他的 就像我战KDD的那篇文中 我也觉得P5说得很好 但到后来P5支持买卖文 然后又把个人恩怨带到版上我希望可以看见和谐 提供他和谐的方式 提问他合作的方法他给我的回答就是他真的已经过火了 已经只为了私怨要换下KDD了 这让我彻底讨厌了P5
作者: Andydream (王大帅<( ̄︶ ̄)>)   2014-09-01 15:20:00
你的问题不是之前就有类似回答....?p5不是说他会想办法与kd大取的共识...反正那也是kd与p5的事,且现在b大也出来选阿,你就不要选p5就好啦,如果你觉得他是这样的人~但这次选举我真的觉得选前修改规则有失公平,我仍然赞成2择一且板规也如此明订~他这次提这种选举制度列入下一次不就好了?不懂剩不到1.2天的选举却改,难怪有人会质疑,我是没想那么多,只是单纯觉得这制度若很好就列为下次参选举参考用,难道嘉义板会消失就不会再
作者: hayharold (harold)   2014-09-01 15:27:00
kdd 没带私人恩怨到版上??这是什么逻辑?? 求翻译
作者: Andydream (王大帅<( ̄︶ ̄)>)   2014-09-01 15:28:00
选举了吗??? 即将在期且候选人已出来,选举公告也订了,就简单了事谁上谁担任就好啦~这样做会有啥风波????
作者: r51303 (天梦星痕)   2014-09-01 15:41:00
我也不太懂这制度有什么问题呢 好的制度就该即刻修改执行
作者: lanpaopao (泡泡)   2014-09-01 15:41:00
我不会A 真糟糕 T____T
作者: r51303 (天梦星痕)   2014-09-01 15:42:00
对着版上按小a 打入使用者ID 就可以搜寻该使用者的文章了我看到这个制度的好处是可以让两个有德的候选人都当选
作者: Andydream (王大帅<( ̄︶ ̄)>)   2014-09-01 15:43:00
我觉得不好~已经有1位板主+3位小板主了
作者: r51303 (天梦星痕)   2014-09-01 15:43:00
到底有何不妥我也百思不得其解-...-小版主并没有实质管理权 原本的版规瑕疵也很严重14人以上参选必须选出三位版主 那...不就版上会有4位正版还有 我觉得我们在这下面 不管怎样争论 都不会有共识
作者: Andydream (王大帅<( ̄︶ ̄)>)   2014-09-01 15:45:00
且赞+反120且赞>反就当选 所以赞成61反59也当选
作者: r51303 (天梦星痕)   2014-09-01 15:45:00
所以真的 投票才是最好的选择 不用争吵 尊重民意那多数决 61>59也是一样的道理?
作者: lanpaopao (泡泡)   2014-09-01 15:46:00
谢谢教学,不过没关系我会估狗
作者: Andydream (王大帅<( ̄︶ ̄)>)   2014-09-01 15:47:00
择一人上台就好,2人都不知道磨合好不好,先不需要3
作者: r51303 (天梦星痕)   2014-09-01 15:47:00
假设 bar拿61票 p5拿了59票 bar当选了 p5落选 妥当?
作者: r51303 (天梦星痕)   2014-09-01 15:48:00
反过来假设也行 p5 61票 bar 59票 p5当选 bar落选 妥当?所以我才说 不管我们怎么争论 这都是我们自己的认为自己的想法 版友们的想法怎么样我们不能替版友决定
作者: qwer789456 (Sharon)   2014-09-01 15:49:00
重点是选举前临时更改规则很有问题吧?!!!?!
作者: r51303 (天梦星痕)   2014-09-01 15:49:00
既然如此 交给公投解决 最快
作者: Andydream (王大帅<( ̄︶ ̄)>)   2014-09-01 15:49:00
这也应该是下一回的事,不然之前订那么多规则是白订?
作者: Andydream (王大帅<( ̄︶ ̄)>)   2014-09-01 15:51:00
选前临时更改可以吗?如果你也认同那我也无话可说
作者: r51303 (天梦星痕)   2014-09-01 15:52:00
所以我昨天一直强调 订出4-8 4-9就是为了此时的状况请问签完约就不能修改吗? 如果卖国卖台不能修?你的逻辑现在就跟服贸问题一样啊 政府觉得他已经签了
作者: hayharold (harold)   2014-09-01 15:53:00
r5是p5助选员 p5选票+1 看你们一直跳针真的很累
作者: r51303 (天梦星痕)   2014-09-01 15:53:00
不能改 不给改 不管有啥瑕疵有啥问题 就要硬过我也觉得你们一直跳针很累 好啦 交给民意处理吧
作者: Andydream (王大帅<( ̄︶ ̄)>)   2014-09-01 15:53:00
服贸跟这是两回事吧...服贸本身有重大瑕疵,我想请问这个制订瑕疵点在哪里? 或许只是你认为比较好,但有
作者: r51303 (天梦星痕)   2014-09-01 15:54:00
我过几天打篇绿记 一路走下来 从战KDD挺P5 变挺KDD战P5
作者: Andydream (王大帅<( ̄︶ ̄)>)   2014-09-01 15:54:00
瑕疵在哪里?我请问?
作者: r51303 (天梦星痕)   2014-09-01 15:55:00
怎样心酸血泪转变 我也挺想写下来的 很多人那时都在问
作者: hayharold (harold)   2014-09-01 15:55:00
已经在投票了 还要一直讲一直讲 烦不烦
作者: qwer789456 (Sharon)   2014-09-01 15:55:00
到底干p5什么事= = 人家躺着都中枪了
作者: Andydream (王大帅<( ̄︶ ̄)>)   2014-09-01 15:55:00
请告诉我原本制度哪里有瑕疵需要更改,而不是你所谓较好...
作者: r51303 (天梦星痕)   2014-09-01 15:57:00
hayharold 你也看到囉 不是我一直要讲 是有人一直要质问↑
作者: Andydream (王大帅<( ̄︶ ̄)>)   2014-09-01 15:58:00
你提吧,自己翻过往吧 看到底谁一直提p5跟啥买卖文
作者: hayharold (harold)   2014-09-01 16:00:00
感谢paopao提醒 google 好精彩今天是你开的头喔 发文时间看一下
作者: lanpaopao (泡泡)   2014-09-01 16:01:00
咦!我没有要提醒啦 @@ 我只是估狗比较熟
作者: r51303 (天梦星痕)   2014-09-01 16:02:00
我回应昨天有人说要a版友这样而已= =这是我最后一次提了 我已经不厌其烦的讲三次了1. 原本的选举制度是为了给版主任期到 交接时用的2. 多数决的问题在#1K0QcTfM 下方已有很明确的讨论3. 有一些版友提出 多数决只能二选一的状况会造成版上对立更加严重 因为本来就是为了不想看到版上对立 才想有更多版主和议 所以一些人对多数决提出了质疑4. 调整后的投票制度确实更能让版上和谐 有更多版主服务5. 你们质疑版主这样的程序依据哪项版规 请版主依法行政
作者: hayharold (harold)   2014-09-01 16:07:00
然后咧 照你方式投票了 还不满意吗?
作者: r51303 (天梦星痕)   2014-09-01 16:07:00
我一再提说 4-8 版主认为原版规有争议时可提出修改案
作者: hayharold (harold)   2014-09-01 16:08:00
为什么要一直激怒版友
作者: r51303 (天梦星痕)   2014-09-01 16:08:00
#1K0QcTfM 提出修改案后 如果有版上产生争议 依照4-9投票7. 我没有不满意 也没有要激怒版友 昨天有人说要a版友我顺便也a了一下大家 包含自己然后看到了一篇我过去战KDD的经典文 我感叹为什么版上变成这样 我也感叹我当年支持的P5为什么变成这样 mofox可以发录记飙脏话 我连感叹自己为啥会有这样的转变都不行?
作者: qwer789456 (Sharon)   2014-09-01 16:11:00
经典在哪= =?
作者: r51303 (天梦星痕)   2014-09-01 16:12:00
代表我过去也不挺KDD阿 为啥会有这样的转变 不只我一个建议你们讨厌KDD的也好好想一想吧
作者: qwer789456 (Sharon)   2014-09-01 16:13:00
转变的也不是只有你啊 个人选择而已
作者: lanpaopao (泡泡)   2014-09-01 16:14:00
感叹转变改为不支持的不知道有几个 唉
作者: hayharold (harold)   2014-09-01 16:15:00
是要想什么啦? 该怎么忽略kdd错误吗??办不到 错就是错 改进自然有人原谅
作者: lanpaopao (泡泡)   2014-09-01 16:16:00
不是讨厌,不要像你自已讨厌别人一样用二分法来看待别人,谢谢你为了反P5就说KDD对,不就是为反而反,这案例才叫经典
作者: r51303 (天梦星痕)   2014-09-01 16:19:00
我支持KDD可不是为了反P5而已 你既然不是用二分法 麻烦修正你的用词当你们问问支持罢免的有几个时 也去看看反对罢免得有几个当你们要问KDD错误时 也该问问P5的错误 人都有错 孰非圣贤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版上多得是看得到KDD努力跟改变的人如果P5这时候出来发和解文 并承诺买卖文尊重投票永远置底我百分百支持P5
作者: lanpaopao (泡泡)   2014-09-01 16:23:00
啊?你不说你挺KDD战P5 你自己打的说算了,我真的没有翻译年糕,放弃
作者: r51303 (天梦星痕)   2014-09-01 16:25:00
我战P5的点我已经打在上面了= =就事论事可以?嗯 放弃吧 大家都不要再吵了 交给投票决定
作者: Andydream (王大帅<( ̄︶ ̄)>)   2014-09-01 20:56:00
支持谁?所以?,一直明示暗示表述自己支持谁就比较清高吗?...我不支持任何一个人,但就事论事你所提的板规4-8(2)板民提议修改、删除或新增版规后经30人以上记名连署。 请问30人连署书在哪儿?你所认为的板规4-9(1)(2),请问你的理由书在哪儿,又请问你60个人连署兼理由书又在哪儿? 我怎没看见虽然板规4-8/4-9你我认知、定义可能不同,但明确的人数连署书跟理由书这是确定的,怎没看到?
作者: zoepan (zoe)   2014-09-01 21:47:00
4-8-2是板民提议修改才需要连署,4-8-1板主提案修改并没有限制啊?而且还让大家投票,又不是他说改就要改
作者: Andydream (王大帅<( ̄︶ ̄)>)   2014-09-02 00:26:00
楼上感谢提醒,原来4-8-1陷阱如此大,原来只要认为板规有要调整、修改等就可以修改后经三天讨论期无重大异议即可实施@@",而板民却需要30/60人连署且有理由书如此严谨,sorry我错误会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