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DDKDD (KDD)
2014-08-24 17:16:31经板友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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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JpA3dTo (Chiayi) [ptt.cc] Re: [绿记] 上任两个月心得 │
│ 文章网址: http://www.ptt.cc/bbs/Chiayi/M.1405919463.A.772.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141 Ptt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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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文章针对特定人士发言
且引起不少争论
违反了
2-3-4 禁止洗版文、引战文、注音文、火星文、一行文、空白文、文字未满二
十五字,回文未满50字。违者给予警告一次。
2-5 禁止针对某些特定族群,特定人物的文章及推文出现。违者给予警告。
判警告二次=水桶七日
原文锁文 请勿再回应相关文章
版主的复仇.....事后补刀大法+一文二连发+自行认定
作者:
cydy80229 (卖男孩的小火柴\(^▽^)/)
2014-08-24 17:27:00补嘘
作者:
chs79 (世界上有十一个次元)
2014-08-24 17:27:00好棒棒~~~~版主太英名了
作者:
r51303 (天梦星痕)
2014-08-24 17:46:00要改判就一起改判啊XDD 如果连那样引战都被允许的话 似乎也没必要说什么了 不然等等大概又要被质疑双重标准了
很腻耶!你要这样玩多久。找一个月前的文出来改判,逆袭不是这样用的好不容易安静一阵,这样有什么帮助,我不懂
作者:
heaven2783 (How long will i love u?)
2014-08-24 18:03:00....一开头的“经版友检举”跟前文的“经当事人检举”
作者:
mofox (foxx)
2014-08-24 18:05:00这篇没有组务认证…………
作者:
heaven2783 (How long will i love u?)
2014-08-24 18:05:00娃呜,好多当事人~~这下有趣了
作者:
mofox (foxx)
2014-08-24 18:06:00上篇要当事人向上申诉,组务认证后才改……………
作者:
q770219 (鸭子)
2014-08-24 18:08:00(鸡排跟板凳已准备好)
作者:
heaven2783 (How long will i love u?)
2014-08-24 18:09:00...不是吧?他只是举例说明~而不是指当事人要先向组务检举,等组务认定后~版主才能判决…应该.是这样.吧?他这个判决应无前后言行不一啊~因为那篇当事人一堆说不定有人心眼小~记仇记超久(抖)~硬要报案也只能办啊
作者:
mofox (foxx)
2014-08-24 18:13:00上篇p5有向kd检举,kd认为xd没有违反板规,故没有处罚xd,p5才向上组务申诉,组务判决下来确认xd有违反板规之实,组务才让kd警告xd,所以我才在上篇公告内,恭贺p5平反!
作者:
heaven2783 (How long will i love u?)
2014-08-24 18:14:00真像八点档的剧情...月光仙子呢?
作者:
barttien (田园城市(BART))
2014-08-24 18:28:00iMax果然值得,刚看完板桥大远百的Lucy,值回票价。但是我真的没看到国旗╮(╯_╰)╭
经板友检举? 争议都是你自己搞出来的 嫌嘉义版太平静??
作者:
cuhi (科科!!)
2014-08-24 18:51:00哈哈...我出水桶了耶...
作者:
misspo (长官好)
2014-08-24 19:38:00一个月一次....
作者:
p669933 (小童)
2014-08-24 19:52:00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作者: QQdragon 2014-08-24 19:54:00
.........
作者:
cocawowa (書籤)
2014-08-24 20:19:00彻底无言............................................
作者:
hereiam (銅鑼ç£æ‰›å ±ç´™)
2014-08-24 20:48:00以后大家发文要小心,不然被翻出来处罚就惨了!!
作者:
mofox (foxx)
2014-08-24 21:30:00我发现你上篇不是说 限当事人 ? 怎么这篇开头是 板友 ?
作者:
hereiam (銅鑼ç£æ‰›å ±ç´™)
2014-08-24 21:35:00所以.....板友就是当事人?
作者: ash690 (罗马...是败家造成的) 2014-08-24 21:53:00
人要往前看,不要老是翻些陈年旧帐啊
作者:
bbrret (沈澱心情,沈éœ)
2014-08-24 21:57:00五楼情况不同也可以混在一起谈,鸡同鸭讲?撒尿牛丸?然后多次前后两篇现出原形。古人的成语智慧真的不无道理
作者:
p669933 (小童)
2014-08-24 21:59:00我觉得这篇是十足的引战文,板主可以水桶自己吗?铲除异己真是不遗余力
作者:
spyguy (AKG*Classic)
2014-08-24 22:03:00嘉义板现在是走1960红卫兵路线(?
作者:
bbrret (沈澱心情,沈éœ)
2014-08-24 22:09:00想到K西,一般人的管板能力是10%,而他却只有1%
作者:
hereiam (銅鑼ç£æ‰›å ±ç´™)
2014-08-24 22:13:00板主可以水桶自己喔~~前板主就这么做过
作者:
cuhi (科科!!)
2014-08-24 22:15:00不知道这篇有没有符合版规2-3-4...
作者:
hereiam (銅鑼ç£æ‰›å ±ç´™)
2014-08-24 22:18:00楼上的,出水桶了阿~~~~
作者:
cuhi (科科!!)
2014-08-24 22:19:00现在才在流行泼冰水,我一个月前就淋了...
为什么总是要在事后追杀????????这篇引来那么多嘘,不知道符不符合2-3-4"引战文"?!
作者:
pigmouse (你!已经被我叮住)
2014-08-24 23:54:00无言 (摊手)
未依规定于期间内发表参选文,所以无参选资格到时候又要再吵一次了
作者:
a1013 (希望)
2014-08-25 00:22:00等等会不会有一堆人...被水桶啊????
作者:
a1013 (希望)
2014-08-25 00:29:00明明很单纯 欢乐 快乐的嘉义版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X
作者:
ET01 (ET)
2014-08-25 00:43:00又来了.
月经事件 有时候比较乱 两三个礼拜就来一次 ((羞>///<
作者:
p669933 (小童)
2014-08-25 08:21:00反正先躲起来,等风头过了,在发一篇文情并茂道歉文这时好心的板民又要开始“板主,辛苦了!”屡试不爽~
作者:
Saint7 (我喜欢妳)
2014-08-25 08:44:00板主,辛苦了!
作者:
alttwin (毁容了拉干)
2014-08-25 11:38:00看到有人感叹之前的嘉义版多好,只能说自己爱斗力七死好
作者:
alexamm (123)
2014-08-25 14:26:00回忆最好.. 版规有追溯期吗?? 这点值得讨论看看新法当然应该是先宣导后实行 只是违规就是违规阿引战又不是新法的事情..差别再追溯期而已 这跟现行犯不一样 po过都有纪录..
作者:
r51303 (天梦星痕)
2014-08-25 15:17:00还没上任就有一群保皇派XD 那篇文通篇引战不用桶不过就跟XXXD的判决一起被改判而已 这样才叫做标准统一麻不是很喜欢严格标准? 那只准某人检举 不准其他人检举?笑要严格标准就一起来严格标准啊 某人有能力检举别人就要接受别人检举 通篇引战酸文还硬要凹很难看
作者:
p669933 (小童)
2014-08-25 15:45:00一个是组务一个是板主自由心证,这两个一样吗?板主想铲除异己还要凹很难看
不是说认真就有用,这种有争议性的处理板务方式不适合一再重发
作者:
p669933 (小童)
2014-08-25 16:24:00保皇派阿..指著别人的同时别忘了4只手指正指向自己呢XD
作者:
barttien (田园城市(BART))
2014-08-25 17:07:00只想说沉默的不一定是少数,观察一下也能发现有意见的就个位数一直重复嘘,别忘了这个板常态上板的人数是多少?
同意楼上,同理。腻到不想发言的也是。推的也不就那几个。不管你们谁跟谁有什么恩怨情仇,还嘉义板安宁行不行
作者:
barttien (田园城市(BART))
2014-08-25 17:29:00没错!不能在同意楼上更多了!请还嘉义板安静!
作者:
alexamm (123)
2014-08-25 17:32:00推泡泡
简单语意、反串也看不懂 还能期待你们的想法吗? 唉...
作者:
barttien (田园城市(BART))
2014-08-25 17:58:00我不同样也不能期待你们的想法?我的反反串你又看懂了吗?人最可悲的是自以为是的自作聪明,然后以为别人都是笨蛋
欸……Bart哥,坑不一定是挖给你的,不要椅子拉了就坐啊 XD
作者:
barttien (田园城市(BART))
2014-08-25 18:06:00蓝泡泡,我想上面的话我不用在对你重复一次吧?XDDD.....
作者:
bbrret (沈澱心情,沈éœ)
2014-08-25 18:06:00分类帽卖很大阿XD
作者:
vernc (cralvin)
2014-08-25 18:19:00共襄胜举
作者:
mofox (foxx)
2014-08-25 18:33:00我认为这篇引战事实明确....
作者:
p669933 (小童)
2014-08-25 19:16:00没有这篇我想嘉义板会很安静,那问题是出在…?
作者:
zamp (測試帳號)
2014-08-25 20:09:00唉~~ 又要拿以前的文章来开刀 事情都过了 用投票方式(板主投票)的方式解决问题不是很好吗? 另外 先前一篇才说板规2-5 需当事人申诉 KD你跟你自己申诉啊...?
作者:
r51303 (天梦星痕)
2014-08-25 20:30:00都给你们说就好啦 等等组务要是判决P5败诉是不是又要说组组务包庇?! 判胜诉说司法公道 判败诉说司法不公这件事情我看20遍都认为P5绝对是引战败诉 欢迎组务打脸想铲除异己KDD当初桶了就好了 讲难听一点 谁自己把国考版事务带进嘉义版 真当这里是P5各版啊? 做过服务就可以嚣张?说真的我是看不下去P5的所作所为了 原本我也支持P5有兴趣的还可以去翻翻超旧的文章 KDD上任前我也不支持KDD中间事情的演变 让很多事情变了调P5自己失控把私人恩怨带入版上 然后还要硬凹成没引战
不知道有没有人在注意 右上角人气kddkdd 刚上任 最高200多→180→160→现在不过我没每天看 你们快变成多数了 加油
R大要不要回文比较方便,您打了好多。小心标题要改喔!不要用公告就好,你心情的转折,愿闻其详
p5争议太大 我也不喜欢p5 但不代表可以用版规搞他
这篇重点应在于1板主说当事人才能申诉,但却写板友申诉,与他所言抵触2现在桶人都是一个月以上的追溯期吗?再说此篇当事人就是板主,争议太大。都过一个月了,何不宽容些,以和为贵。领导者要有领导者的气度。板主可以出面了吧!让自己的支持者发言,自己却不发一语,也该说明下此篇和自己制定的检举规范不符仍受理的原因。日后是否其他案件也能比照办理。以上是含蓄说法,板主参考下。不然我就要吃翻译年糕了
作者:
p669933 (小童)
2014-08-25 21:57:00认真觉得嘉义板不需要板主~
作者:
hereiam (銅鑼ç£æ‰›å ±ç´™)
2014-08-25 22:49:00刚刚发现一件好玩的事情,有兴趣的人请洽LifeNewboard
作者:
a1013 (希望)
2014-08-26 00:49:00真好奇 版主会出来说明吗???
楼主:
KDDKDD (KDD)
2014-08-26 02:45:00全案在跑站方程序了 我不宜说明案情吧现在主审者不是我了
欸……我是不太关心你们的案情啦!你们的恩怨你们自己解决。不要老是带到板上来。请你就与您所述板规的部份说明,详请参考我上述两点依题回复。你履次制定了一套,实际操作另一套,无所适从啊!
楼主:
KDDKDD (KDD)
2014-08-26 02:59:00基本上有人检举就得调查是义务 前阵子bm 板讨论过了没有追塑期这种东西2-5部份给群组长裁决 若他认为必须回避 我已请他一并判决 2-3-4是另一位板友 这部份没问题全案现在已移送组务 我也只能等判决判错我自然得接受纠正 可能得接受组规处罚
先澄清,全案非您移送组务。在判决前您未因关系人身份规避,球员兼裁判,而是在判完因对方申诉而移交组务查証。依您所述,判决两项只有一项为板友申诉内容,而且并非当事人。故日后非当事人仍可进行申诉是否正确?另外2-5的判决实为您本身申诉项目,此项并未在公告中明述,以上理解是否有误?
楼主:
KDDKDD (KDD)
2014-08-26 03:44:00引战文本来就是谁都可检举 至于回避原则 正在等群组长裁决 我个人认为板务批评 板主不宜提诉 私人事务就在此范围不在此范围
的确板主不宜提诉,这点您也认同,但您也提及特定人士就是板主您本人,您未回避而直接判决警告也是事实。移交组务则是因应当事人上诉所进行的流程,并非自发性行为。板友对您制定的板规已经理解困难,三番两次的判决瑕疵更造成许多误会,还请板主反思如何减少对立,而非制造冲突我不认同P大文中内容,但也不认为此案处理方式的正当性。对板友的提问您的回复十分避重就轻,后续衍生出的问题还很多,请板主加油如果连我层级这么low的乡民都能挑出这么多问题点,身为板主的您真的要思考如果好好和板友沟通
作者:
hereiam (銅鑼ç£æ‰›å ±ç´™)
2014-08-26 08:31:00谢谢指教,一切依法办理
作者:
p669933 (小童)
2014-08-26 10:11:00摸头吗XD
没有耶!但我还以为小屁孩是最难教的了然后阿六仔是最无法reason的 XD
作者:
r51303 (天梦星痕)
2014-08-26 13:21:00引战在PTT没有回避的问题吧? 不管是哪一种引战你的道理本身是对的 但不宜套用到目前的状况那篇文早该桶了 KDD大概为了你所说的回避问题不桶吧但既然今天XXXXD被组务判决 那依法理版务标准必须相同否则对XXXXD本人不公 同样标准下 P5本来就该进桶不管是它自己捅自己 还是 版主桶它 甚至该让组务桶他只能说版主过去引战通通不桶 公权力不该遇到名人就转弯不管怎样不可能帮P5脱罪的 他把国考版私怨带入嘉义版针对谁都该桶 一开始就要狠下心来桶真要说的话是KDD的失职 他一开始没有依照版规桶P5跟XXXXD造成版面秩序混乱 然后在我看来啦 只是站在不同立场的双方换成P5当版主他一样这样处理 看他跑去检举就知道了如果用L大的逻辑的话 那P5身为领导候选人 该有的气度?好了 我想说的说完了 也没必要回文 嘉义版够乱了多开几篇增加乱源吗?在我看来 就是一个是开放经济派 一个是保护人民派开放经济派说 Z>B 漠视版上交易文就是最好的秩序保护人民派说 我们不能让营利来破坏PTT 应该还版面干净然后开放经济派的说 不就让大家都有钱赚就好 管那么多杠麻保护人民派的说 这样出了事谁负责? 利用PTT营利对吗?开放经济派的又说 你看嘉义版开放这么久了没出事 安啦来来 吃点土产吃点糖 别说囉 Z>B 开放就对了然后民意投票一下去 开放经济派发现苗头不对 不说话的怎都投票了? 然后开始玩金小刀政策
作者:
r51303 (天梦星痕)
2014-08-26 13:36:00没关系 反正我机排买了 我等著来看到底是哪边会赢
没有谁赢,失和是所有的人都输了。这社会缺少"仁""德"
有点强喔 所有事都能扯到交易文 佩服 佩服把私怨带入嘉义版 如果少了国考版3字 是在说谁呢??
作者:
mofox (foxx)
2014-08-26 15:33:00怎么不说说站长之前的名言本板禁字 (三宝事件)
作者:
p669933 (小童)
2014-08-26 17:32:00看这个议题吵不赢只好又跳针到PTT营利了~QQ
作者:
bbrret (沈澱心情,沈éœ)
2014-08-26 18:49:00哈哈,小剧场超强,持续脑补
作者:
Andydream (王大帅<( ̄︶ ̄)>)
2014-08-26 20:26:00照板主之前累犯的记录 他可能应该要自己桶自己唷 只是板友很好心 一直让他道歉了事... 我印象中前力七板主也有过自己桶自己的例子XD不过没差拉 这板已经变这样 每几天来走走看看即可 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