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DDKDD (KDD)
2014-07-31 08:28:41◆投票结果:(共有 140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选 项 总票数 得票率 得票分布
买卖文全数移到置底。 43 票 30.71% 30.71%
限制每天板面上买卖文篇数 17 票 12.14% 12.14%
限制格式就好(不限制篇数) 33 票 23.57% 23.57%
维持现状(现行板规2-7 39 票 27.86% 27.86%
全面禁止买卖文 8 票 5.71% 5.71%
感谢大家参与投票 结果确定是
买卖文全数移到置底。
选项中选
而维持现状(现行板规2-7)约27.86%占第二名
新式买卖文板规确定将朝买卖文全数置底的方向前进
预计在下午提出草案
其实第一名跟第二名只差4票呢..当初在投觉得2和3和4有点相似
楼主:
KDDKDD (KDD)
2014-07-31 08:49:00第二名我会想方法纳入板规中 给我几小时思考怎么设计我先去看看地方板中只能置底买卖文是怎么设计的 参考后再提出草案
不是投到7/31吗?我看到到8点了,没注意时间没投到T___T
楼主:
KDDKDD (KDD)
2014-07-31 09:30:00早上8:00 = =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4-07-31 12:30:00忘记投
作者:
power7 (泡七)
2014-07-31 12:44:00hi 乳蛇没想到检举姬也在嘉义版出没检举姬不发个注册文吗
作者:
alexamm (123)
2014-07-31 12:47:00没投 静观其变...
作者:
r51303 (天梦星痕)
2014-07-31 13:34:00赞!! 全数移到置底干净多了 也少一堆杂音
选项三跟选项四加起来还是有超过50%的人认为版上可以有交易文 考虑一下吧 你确定只能置底是大部分人的选择?
楼上的意见也值得参考...是不是可以有两全其美的办法至少现在确定的是至底为主
作者:
XXXXD (XXXXD)
2014-07-31 13:57:00票投出来后要开始凹2+3>1吗? 这样很难看吧?
不过版主也没说相对多数决一死战 应该也有考量这部分?而且 置底文本身并非禁止买卖文 是否能用1<2+3+4解释呢毕竟买卖置底是允许买卖文中最多人投票的选项
CJ3没说什么脱离现实的事吧?! 觉得他没在凹什么阿
作者:
redkol (眼光有多远才能走多远)
2014-07-31 14:56:00这选项也太坑人了
作者:
XXXXD (XXXXD)
2014-07-31 15:07:00XXXDD 开始了
小心被引战的人害进水桶 版主通常只桶你 大家冷静讨论
楼主:
KDDKDD (KDD)
2014-07-31 15:24:00唉 多数决 请尊重投票结果
选项的设计本来就是打算引导到置底胜出了吧过半数的人觉得板上可以留下交易文 超过20%的人要求管理更为宽松 结果结论居然是只能置底 这会不会太奇怪
我本来以为选项设计是想要引导到维持版规全面置底很意外...
作者: nodamekumi (dame) 2014-07-31 15:44:00
果然开始事后诸葛 XD
作者:
XXXXD (XXXXD)
2014-07-31 15:48:00当初当初~想当初 我记得上周我帮某餐厅设计菜单~我带初稿去给餐厅老板和店员看~~他们看了很满意~就去印制了~结果今天早上印好后~~他们开始挑错字~还说有菜要更改价钱甚至还说有新菜没有加进去....15本菜单都做好了才校稿喔= =?
作者:
XXXXD (XXXXD)
2014-07-31 15:53:00要开始顾左右而言他了? XXXDD 那买卖文置底吧~桶我30天吧
只是顺便提出来 这些选项真要多数决每人该有个两票吧
作者:
XXXXD (XXXXD)
2014-07-31 15:55:00不早说 颇呵
作者:
p669933 (小童)
2014-07-31 15:56:00重点是...当初选项不给讨论阿XDD
有给讨论其实 不过...我要是先知 我考试都考一百分阿
作者:
XXXXD (XXXXD)
2014-07-31 15:59:00那去罢免ciza吧
作者:
p669933 (小童)
2014-07-31 16:04:00当初有人要讨论选项,但是KDD就说先以那4个为主阿
作者:
XXXXD (XXXXD)
2014-07-31 16:11:00别人吃米粉你在喊烧 你是会来嘉义板用到买卖标题吗?
作者:
XXXXD (XXXXD)
2014-07-31 16:19:00只觉得楼上几位都在挑毛病 已经都遵照吩咐了~也照讨论做了结果出来却又是挑毛病 这样对吗?
楼主:
KDDKDD (KDD)
2014-07-31 16:20:00请尊重投票结果 原则上本人以第一名为主和第二名为辅已包含超过50% 板规不可能尽如人意 请尊重多数决结果
那可以解释一下为何当初把板上可以发交易文的选项分成三个吗?就百分比来看是较多的人支持板上可以留交易文的
楼主:
KDDKDD (KDD)
2014-07-31 16:23:00请尊重投票结果
终于理解版主为什么不桶你不得不承认选项设计的有点强 佩服佩服
请尊尊重重重投投投票票票结结结结果果果果果这样只是ECHO 不是解释好吗?
作者:
byidsky (Mr.猪)
2014-07-31 16:25:00请尊重投票结果 各种跳针
作者:
XXXXD (XXXXD)
2014-07-31 16:25:00选项是ciza设计的 那去罢免ciza吧
楼主:
KDDKDD (KDD)
2014-07-31 16:27:00不是CIZA设计的 是我参考板友意见后设计 基本上看投票结果才来吵 是不是有违民主风范了 再吵以闹板处理 若有言语冲突 一律禁言30天处罚
作者:
ianlblt (IAN)
2014-07-31 16:30:00投票结果是这样就这样吧:P,不然如果不照投票结果走干嘛要投票.
作者:
byidsky (Mr.猪)
2014-07-31 16:30:00回以前原本要有注册文才能发买卖文,七日限一篇 很难?
作者:
Bibby66 (逼逼)
2014-07-31 16:32:00这毕竟是多数决,还想翻案?
作者: Shiaan (不可须臾或忘) 2014-07-31 16:35:00
不管怎样都有人有意见
作者:
ciza (执行力才是主道)
2014-07-31 16:39:00不是我设计的,我看完投票公告,被点名文洗掉,才又开一篇
作者:
p669933 (小童)
2014-07-31 16:48:00不能讨论选项,我还真不知道另开一篇要讨论啥XDD不过这次既然选完了,就当作一次经验囉,再炒也只是让有心人抓小辫子
作者:
redkol (眼光有多远才能走多远)
2014-07-31 16:59:00请尊重投票结果、再吵以闹板处理、言语冲突 一律禁言30天还是一样的作风嘛
作者:
alexamm (123)
2014-07-31 17:12:00投票 是民主的表(ㄅㄠˋ)现(ㄌㄧˋ) 请尊重大家的意见
作者:
mofox (foxx)
2014-07-31 17:23:00屏东版版主开分身XXXXD?怪不得像是有免死金牌!!CJ3大,可以麻烦去置底检举一下xxxxd跟屏东版板主的分身帐号吗?刚好前几篇有一个分身3-4判例,板主还会上呈给组务真是太好了,或是把相关资料给我,我去检举
作者:
power7 (泡七)
2014-07-31 17:37:00当初我以为可以有选项的选择 结果我说回旧版规 版主就说以那几个选项为主 现在又要桶人啦 意见不同就桶 民主风范!!你爱这样订就这样订吧 大家就等使用新买卖文版规后再来看到底这样适不适合
作者:
XXXXD (XXXXD)
2014-07-31 17:53:00楼上就等于是要等产品出来后再校稿吗? XXXDD
旧版规很严...必要时我是觉得可以再头一次票2选1
作者:
power7 (泡七)
2014-07-31 17:55:00我是回应当初买卖文投票选项时的讨论
如果是旧版规跟现在投出来最多的PK 投票行为就不同了
作者:
XXXXD (XXXXD)
2014-07-31 17:55:00恩 选举无效 我懂
喔喔...不过我很好奇是...上面的建议方案是什么?
作者: GreenMaple (haha) 2014-07-31 17:56:00
全部置底好!想交易就看置底,不想看的人也有干净版面!!!
作者:
XXXXD (XXXXD)
2014-07-31 17:56:00福大哥可以先想一下检举的依据是啥
作者:
mofox (foxx)
2014-07-31 17:59:00我们要支持投票结果…这是民主!…虽然我觉得这样做很坏心,因为这次投票的少数跟多数,白痴也可也以看出端倪吧!玩火自焚,真的,总之……我支持投票结果!!
mofox这样不好啊 有良识的人应该阻止爆炸发生而不是看戏
作者: losnpusa 2014-07-31 18:29:00
是不是以后选举只要当选人没过半数都要出来吵? 唉!
作者: eioj (eioj) 2014-07-31 19:02:00
尊重投票结果
支持投票结果 虽然出线的不是我投的票 不过尊重多数决
作者:
cocawowa (書籤)
2014-07-31 21:42:00虽然当初觉得怪怪但没提意见 所以现在尊重结果
作者:
hereiam (銅鑼ç£æ‰›å ±ç´™)
2014-07-31 21:52:00既然结果都出来了,坦然面对结果囉~~
作者:
ylong ( )
2014-07-31 22:48:00有投票就照结果去办 有些人又在哀哀叫 怎么不见你出来选版主
作者:
hereiam (銅鑼ç£æ‰›å ±ç´™)
2014-07-31 22:59:00因为我的资格不符.....= ="
作者:
catcat10 (Sunflower●﹏●)
2014-07-31 23:22:00投票时2.3.4看了很久,真的满令人困惑的,但结果都出来了
作者:
Andydream (王大帅<( ̄︶ ̄)>)
2014-07-31 23:32:00没投.. 因为2.3.4根本就差不多阿当初对选项是有问题 只是版主说先投票阿..再讨论阿明明有人提旧版规或选项有疑问 版主还是没纳入阿不就标准的先摸摸头说先投票之后讨论 开票后却不能有任和意见?且最高票那选项也不过30% 怎不说你自己出的2.3.4很像?
2.3.4(不用置底) 1(置底) 不是很像而是一样现在说再多也没用 接受结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