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ecalla (瑞可)
2014-06-24 11:15:47上星期乔阳托运的司机在行驶路上擦撞到自家小轿车
报警后因无人伤亡,警察说可以自行谈和解
一开始该司机说请车行报价,公司会处理
打给公司公司却说公司的保险不处理,要司机自行负责
双方开始互相推托,直到今日再打给老板
老板依旧请司机自行负责,司机依旧请老板处理
想请问在无人伤亡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对他们提出告诉?
作者:
sorc (无知就是一种罪恶)
2014-06-24 12:13:00请参考民法第188条第一项至第三项!
作者:
esun006 (沉默的舰队)
2014-06-24 12:59:00你现在应该觉得脖子有点酸酸的头晕晕的, 去医院验伤吧
楼主:
recalla (瑞可)
2014-06-24 17:31:00不知道为什么双方互推,是公司车撞到没错喔!验伤吗?已经过几天了还可以吗?还有效吗?
作者:
esun006 (沉默的舰队)
2014-06-24 18:11:00拿到验伤单提醒请他们"认真处理"的一步, 但真的要以民逼刑还是要走法院, 过几天才验没关系.先求有再求好
是公司的车肇事怎么会跟公司无关呢?就算是司机的错,公司也要帮忙协调吧?
楼上这就是社会阿 要告谁咨询个律师吧基本上告上去他才会理你
楼主:
recalla (瑞可)
2014-06-25 13:05:00目前先打去监理所检举,有接到自称可处理的人士来电静待后续发展中,谢谢大家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