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份文恕删
: 是阿!!!高层用职权跟你说,你必然需要进行修正,
: 这一点你不需要特别公告说明,因为这是必然的事实,毋庸再言。
: 现在争议点在于,你背后的意思暗示著“除非接到高层的判决,
: 必然需要进行修正板规,否则对于板友的建议一律不采纳,也不会修改板规”。
这部份我没有这个意思
原文就很单纯只是在说违反组(站)规部份而已
: 你习惯都把话解释一半,另一半却都不进行说明,不是吗?
: 根据该公告,不论标题、内文均表达出,
: 除非有(1)错字(2)高层(3)牴触法律的情况下,才会修改板规,否则暂时不会修改
: 我想请问的是,那身为嘉义板板友,提出非以上三种情况的板规建议时,
: 不就已经被你的公告,事先告知,不会采纳、不会修改,
: 试问,该公告是不是已经当然剥夺嘉义板板友对于板务建议的空间?
这部份我在上文及原文已说明清楚
我只针对4-8-(1) 提出我不会再"主动"修改条文
针对"剥夺嘉义板板友对于板务建议的空间?"
4-8-(2) 没有收回或废止
: 板务建议文有规定需要以特定的形式去呈现吗?
: 针对板友对于板务的良善建议,
: 使用“偷渡”二字去形容,我认为不是很恰当;
: 板友可以不畏不同意见的人的评议,
: 愿意发文讨论板务,那是一种勇气!!
: 因此,我会认为每位板友的建议,
: 都是弥足珍贵的,不论以什么形式发表意见。
: 如果你认为板友使用“偷渡”的方式违反板规,
: 则应该担任起板主的职责,给予相当程度的处理(删文、水桶、退文),
: 否则以这种暗示又不愿意直接说明哪一篇、哪一个板友的方式,
: 只会显得不明确、不落落大方,
: 是哪一篇、哪一个板友,请你说明清楚,
: 这样“偷渡”的方式违反何项板规。以昭公信!!
板务文有特定格式可用 2-12
以#1JeHMuM_ (Chiayi) 而言
自介文中放了板务问题
其实我原本不用回答吧!!
至于(删文、水桶、退文)这部份
我个人认为没那么严重
对于每一个板友的建议我都很重视
但不代表 所有不按程序的文章我都得受理
我只是宣导请大家遵守程序而已
您不用如此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