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P55555 (大仁)
2014-06-09 19:39:05※ 引述《r51303 (天梦星痕)》之铭言:
: 既然你都把我拿出来讲了我也只好回文解释清楚了
: ※ 引述《KDDKDD (KDD)》之铭言:
: 这部分不是P55555讲得什么争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问题
个人作法不同啦!!!
现在嘉义板板规的困境就是嘉义板板主再跟自己过不去
订出那种为难板友也为难自己的板规
整天盯着板面,记录这个ID PO几次、几天前PO过,不觉得很累吗?
PTT板规不是现实中的法律,不需要那么严格
真的有那种连续PO交易文的板友,给点警告就好了
真的不需要禁止东禁止西的,一天也才没几篇文章
卖卖东西不好吗?
都是卖东西的文章,该检讨的板主,不是板规
: 有些东西是铁则不能碰的,
: 如果乡民闹大了或是闹到站务去
: 版主也需要为这负责的
: 当然各区组务对于判断标准不太一样
: 这部分最好跟组务问清楚
: 否则出了事情一样版主扛其它我们在场嘴砲的都不必负责任的
: 就好像前阵子PTT某区才发生过交易行为闹大到台大校方介入的
: 有些东西是该制定的制定好,剩下的是要如何管
: 才能够让被惩罚者觉得心服口服
: 这些才是重要
: 罚则什么的都是其次,警告该使用者该行为不妥才是应当
分身原则上,站方是保障一个人可以有分身的!!
所以,分身是无罪的。
我记得站长有说过,有违反板规,最好还是以个别论处为洽当
不过,罚不罚分身,连不连坐,还是看个别板的规定
可以罚,可以不罚,可以有条件罚,都看板规
作者:
FR306040 (小护士The One!)
2014-06-09 19:42:00P大我想推荐你参选版主
作者:
r51303 (天梦星痕)
2014-06-09 19:44:00害我还特别跑去法务部翻文章 站规第二篇第一章第六条2-4项还有关于站规的多重帐号管理办法麻烦请全部看清楚
作者:
mofox (foxx)
2014-06-09 19:50:00嘉义近期有过分身乱版吗?有人用分身洗买卖文吗?根本没有,拜托视野放宽一点!重点根本不是这些细项,
作者:
fanny2 2014-06-09 19:51:00推不知道K版主 到底是.....
作者:
r51303 (天梦星痕)
2014-06-09 19:55:00嗯 补推1. PTT一个使用者最多拥有两个帐号 不受欢迎使用者只能一个2. 重复于本站注册帐号使用不当者 是不被允许的3. 拥有多重帐号的前提还必须都使用真实身分注册违反以上规定都可以直接退注 站方是有条件的开放多重帐号还有分身从来没有无罪这条规定ORZ~这个只是看抓跟不抓而已我已经说了多重帐号管理条例啊@.@法务部精华区或帐务部置底另外可以多看看帐务部判例我开2只是单纯不希望误导 当然讨论版规是非常OK的 所以补推至于ID几天一PO这种东西本来就是检举制度 其实a一下很快@.@嘉义版文章不算多 要管得当下顺便记住哪些人才PO过也不难这是我对于版主提出的多日限制的看法疴 关于第一点我讲错了 是违规的状况下清除自2个其余状况可到5个 为第1点误导的部分道歉其实都可以啦! 本次讨论的重点也不在分身 在于交易的部分有些人是觉得交易文应该要妥善管理 有些人觉得争一眼闭一眼如果争议比较大的话 其实可以尽量折衷处理无罪的部分还是不能苟同,不过你认为各版分治的理念是OK那就看嘉义版要怎么定义吧!个人是认同多数版的连坐方式处理
作者:
barttien (田园城市(BART))
2014-06-09 20:30:00我真的也觉得,新板主把很多简单的事情复杂化了
作者:
r51303 (天梦星痕)
2014-06-09 20:40:00了解你的意思了,站在不同角度来看确实不太一样
作者:
oldcoco (è€æ‘³æ‘³)
2014-06-09 20:50:00我欣赏P这人作为版主
作者: BennTorng (加菲猫) 2014-06-09 20:59:00
哇,co姨出声了!
洗文章 帐号部数值管理处 处理通常是本尊停权 分身砍除算不算连坐范例?
分身是开放的 不能连坐法 如有闹板才有处罚很多板是这样做~~~
作者:
Andydream (王大帅<( ̄︶ ̄)>)
2014-06-10 16:20:00分身是ok的 闹版才罚 网球版也是这样规定推p版主
楼主:
P55555 (大仁)
2014-06-11 11:36:00我习惯一个人管板~~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