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DDKDD (KDD)
2014-06-04 16:09:52对于新任板主有什么问题想发问的呢?
请在此篇推文发问
也请尊重他人发问权利
勿推不相干文字 否则禁言3天
我会整理10个发问率最高的题目出来
本人提问(随时可能更新)
1. 请针对可管板时段说明?
2. 对未来板聚有何想法?(请详述欲定举办方式、时间)
作者:
GIBBLUE2 (B L U E)
2014-06-04 16:11:00为什么我已经看不太懂你在做什么= =? 要发问不是等参选人发文在他文章底下问就好...在这里是要问谁啊...
楼主:
KDDKDD (KDD)
2014-06-04 16:13:00这是针对共同题目去进行提问 非私人问题 基本上所有参选
作者:
mofox (foxx)
2014-06-04 16:20:00我觉得现任板主最爱把事情复杂化
作者:
pigmouse (你!已经被我叮住)
2014-06-04 16:48:00还我以前的嘉义板...先提一个好了 为什么非嘉义就不能问
感觉标题可以改一下 如 参选新板主的Q&A题目募集中不然会有像是楼上说是新任还是现任的疑惑吧
作者:
pigmouse (你!已经被我叮住)
2014-06-04 19:33:00请不要用八挂板的标准来这边执行...这可是温馨的嘉义板
作者:
hereiam (銅鑼ç£æ‰›å ±ç´™)
2014-06-04 20:29:00嘉义板的平均人气不到150,有必要有两个板主进行管板吗?
作者:
yfme (ä¸èž¢)
2014-06-04 20:40:00我倒觉得两个版主还OK,不要像之前有三个却都懒得弄精华区...
可以请问板主为什么收录精华区的推文都消失了?magic!!所以也问问未来可能的候选人 转入精华区的文章推文只要是板主就可以任意消除?2.在版主罢免期中 KD大有组通告信件群组 应该没忘吧其中有包括可以公开的不可以公开的人物 我想请问假设是信件群中的人物 是否可以承认在群组中 避免黑箱疑虑?可能没有在群组里的人不知道 我承认我在里面信件往来我都有留着!!!
试解释税捐稽征法41条、43条征求票根是否违反上述两条法律?理由?
楼主:
KDDKDD (KDD)
2014-06-04 22:22:00这个请见FORSELF 我看到BM板 都是用同样法条
作者:
Andydream (王大帅<( ̄︶ ̄)>)
2014-06-04 22:54:00推pigmouse mofox masa200292 ting19841207尤其推pig大 规定是死的 但人是活的....
既然连选新版主都要考这种选美大会的机智问答....还请版主先说明"为什么收录精华区的推文都消失了?"
作者:
mofox (foxx)
2014-06-05 01:14:00新手上路啦,肯改就好啦,起码肯面对肯处理在观察些时日吧
我记得某个帐号一开始~就一直问说何时要选新版主后来被人当了之后又消失一阵子~现在又觉得两个太多?!嗯~逻辑真的蛮差的~而且又打了前朝三皇的脸了
同意mo大说的,毕竟版主也很积极处理版上事务,也说明晚上不方便使用电脑,多点耐心让版大处理吧!
积极我相信~~但是 在可以使用正常使用电脑的状态下删除大家的推文 ~这个很难让人信服 有版规2-6 跟站规而且删除推文会牵扯到法律问题~~法务站长有相关说明文~所以正视问题~解决这个问题!文字游戏玩够了 真的
作者:
hereiam (銅鑼ç£æ‰›å ±ç´™)
2014-06-05 09:22:00请问选上来的新任板主将如何跟KDD板主做搭配?两人的分工将如何分配??
时间如何搭配?就互相乔啊...连影子都没看到~是要怎么回答你这种问题...
作者:
hereiam (銅鑼ç£æ‰›å ±ç´™)
2014-06-06 07:17:00请楼上尊重一下我发问的权利
楼主:
KDDKDD (KDD)
2014-06-06 08:43:00楼上 你问的问题 其实我问了--
我向来很尊重每个人的权利啊~只要他动机是良善的~:D旧版主与新版主如何分配,旧版主先写了份十万字的分配报告书~新版主不同意>>十万字报告书=废纸>>重新协商反之亦然...职权分配比较偏向私下乔定~毕竟当事人双方都无明定“份内职责”,那如何分配总不能新旧版主两个就在版面上直接PO文,两个互推...文...不是能不能做的问题,而是可行性的问题
作者:
bbrret (沈澱心情,沈éœ)
2014-06-06 12:56:00我看到所谓的尊重只是先入为主的观点,后面提到良善,司马昭之心啊。一个很简单的问题,有看过大板的做法吗?新板主说明一下自己可管板时段,另外说明自己注重板上哪区块,主要去执行的,细部再跟旧板主讨论(我想这些KD也说过他自己的部份)就这样。为何一直否定他人的问题,连板主也是,你的确有问到,但很笼统,如果板友想看到的是更完整的引导问题呢?对新板主也较好作答。以上。
作者:
hereiam (銅鑼ç£æ‰›å ±ç´™)
2014-06-06 13:03:00就像楼上所说的,我想要知道两位板主是否会有较明确的分工只需要请板主稍微说一下,用不着写道十万字的报告啦~~
楼主:
KDDKDD (KDD)
2014-06-06 20:16:00分工我协调后自然一定要公布 另外我只讲了一句 我有问了何来否定之说?
作者:
bbrret (沈澱心情,沈éœ)
2014-06-06 20:36:00没有想采纳或列入考虑的意思。我觉得当作你第一问题的括号补充说明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