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ctwant.com/video/7999/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40429ent019
日前早已有相关新闻,并早已被本人澄清
https://udn.com/news/story/7001/7934112
无论实际情况为何,这种新闻炒作手法的确是有害女孩形象且引发非必要的讨论
基于以上已被本人否认,但媒体仍进行炒作之行为
在此公告周刊王(CTWANT)及其母公司旺旺中时列为本版列管媒体
缩写为CT (Chinatimes)
而未来若为A媒体转载列管媒体之新闻内容,亦须在标题上注记
如:TVBS转载镜周刊之报导内容,仍需在标题上注记MM
E. 转贴新闻、专访等外网文章,一天一人不得超过三篇(含分身ID)
需附上原文来源、作者(记者)名称
且须在文章末端加注20字以上心得(其字数计算方式与 ㄧ、B.之统计方法相同)心得
需与转贴内容或本板讨论主题相关。
受本板列管之媒体,需在标题上注记媒体名称。
列管媒体:镜周刊及镜新闻(MM)、周刊王及旺旺中时(CT)
若其他媒体转载列管媒体之新闻报导,仍需于标提注记名称
若原作者未署名,请于标题上注记ANO (Anonymous),内文作者字段依原内文而定(可
留白)。
以上未署名定义包含但不限于综合报导、体育中心、A媒体转录B媒体之内容。
格式:[新闻] ANO-新闻标题
超贴 -> 水桶30日
未附上来源以或作者名称 -> 水桶15日
未于标题注记特殊标记 -> 水桶15日
无心得 -> 水桶30日
心得字数不足 -> 水桶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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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觉得,如果对我的做法有意见或是更好的提议
板友可以站内信建议我或是去SP1提案
没什么必要酸言酸语的或把这些事情跟政治扯上关系
镜周刊的确是劣迹斑斑
我很尊重大家讨论的自由,我会下这个决定绝对不是单一事件所决定的
我六月在修改板规时 #1cSyCJMV ,就有提到劣质媒体这件事情:
另外,前阵子部分媒体疑似有刻意带风向引起女孩的负面声量,但基于言论自由的基本权
利,我实在是很不想去对这方面进行限制,毕竟女孩的新闻量毕竟不像球队、球员那么大
,所以先暂时不对特定媒体、记者做出限制,但若未来仍然有类似现象,就会考虑参考棒
球板的作法
#1cDHTXQ9
[闲聊] 镜周刊为李多慧打抱不平:辛苦了多慧~
#1d6Oq9UH
Re: [新闻] 啦啦队员劈腿球员 掰了10年老东家狂哭2
而这些都是板友们过往对该媒体所整理的行径
说我只列管镜周刊,再来举例其他不同政治立场的媒体
硬要泛政治化讨论这件事情
进而说我都不列管其他媒体,恕我无法接受这个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