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很难下,所以下得有点奇怪不好意思XD
不是针对目前跟的这团,只是刚好遇到这个状况所以想问大家会如何处理:
地方小团有收平摊后的大主购杂费+地方团杂费(每人5元),
货到后地方团总共需补款11元,但地方团加主购共20人,
主购请每个人补款1元,但这样主购总共会收到19元,就超过须补款的11元
今天主要不是因为金额多寡的问题,而是觉得这样的处理好像会有点瑕疵@@
和其他的小团员讨论出的想法是,如果主购真的觉得这个补款金额不愿意用杂费出的话,
那么多收的8块也应该要提出捐款证明,或主动表示会捐款。
因为这团的商品金额也不是很大,每样商品金额<50元,所以小额的数字比例上其实满大
但主要是因为觉得补款这块好像是版规的灰色地带,所以想请问大家会怎么处理呢?
或是如果是因为我不够详阅版规而有误解的话,我先跪了XD
先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