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前议员许晋扬涉诈助理费 与妻子、妻舅贪污罪起诉
〔记者陈冠备/彰化报导〕国民党籍彰化县前县议员许晋扬,在任内期间聘雇蔡姓妻子、
蔡姓妻舅(妻子弟弟)当助理,每人每月得领取2万4000元公费助理费,不过其妻舅只做5
个月就到云林工作,但许晋扬仍持续向彰化县议会申请助理费,3年来共诈领75万2000元
助理费。彰化地检署侦查终结,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嫌将3人起诉。
2018年11月,许晋扬首次参选彰化县第五选区(溪湖、埔心、埔盐)县议员选举,即以该
选区最高票当选,成为政坛明日之星,不过本届议员选举他未参选,弃政从商引起地方震
撼。
起诉书指出,许晋扬(39岁)从2018年12月25日任职后,即聘雇蔡姓妻子跟妻子的弟弟蔡
男担任公费助理,每月得领取2万4000元议员助理费,每年还有年终、春节奖金等,不过
蔡男从2019年9月起就到云林从事二手车买卖工作,但他仍将邮局帐户金融卡交给许晋扬
跟蔡妻保管,对此许晋扬仍继续指示蔡妻,每个月向县议会申请蔡男的助理补助费。
起诉书指出,许晋扬持续提领蔡男的助理费至2021年12月,共提领28个月薪资,及2次年
终奖金,合计共诈领75万2300元。对此许晋扬坦承,从2019年9月后就未再聘用其妻舅,
但否认诈取其助理费,他表示每月领到的助理费都用在服务处的水电网络费、花圈、红白
包、兰花与瓶装水等都有收据可证明。
检方认为,议员助理补助费并非实质补贴议员的费用,议员自不得以助理补助费名义,支
出在议员服务处及为民服务的开销;检方考量,事后许晋扬等人均坦承犯行,并已缴返犯
罪所得85万8700元(已逾诈领75万2000元),审酌其态度良好,均请法院从轻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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