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与民众行车纠纷追逐酿碰撞 彰化员警记1大过
(中央社记者萧博阳彰化县22日电)彰化县邱姓男警昨天下班驾车与张男发生行车纠纷,最后张男疑急停导致邱男从后方撞上,双方互告伤害、毁损等罪。对此,警方表示邱员记1大过、所长记过1次、分局长申诫2次。
对于这件员警与民众行车纠纷,彰化县警察局今天下午发布新闻资料表示,田中分局源泉派出所邱姓员警昨天下班与民众发生行车纠纷,沿路竞驶追逐导致交通事故,经召开人事会议决议,邱员涉嫌公共危险等罪嫌,彰化县警察局全力配合南投县警察局依法侦办。
县警局指出,有关邱姓员警行政责任,从重核予记1大过并调整服务地区,所长考核监督不周核予记过1次并调整非主管职务,分局长核予申诫2次处分,其他人员考核监督责任并案追究;县警局表示,民众发生行车纠纷应报警处理,不应该以追逐方式寻求解决。
南投县警察局南投分局表示,昨晚获报名间乡员集路发生交通事故,邱男、张男驾车碰撞受伤送医,都无酒驾,经了解疑因会车造成纠纷,邱男拦车理论未果,双方道路追逐竞驶,多次碰撞后停下。张男提告邱男涉杀人未遂、伤害、妨害自由、毁损,邱男则提告对方涉公共危险、伤害、毁损,全案函送南投地检署侦办。
田中分局上午表示,邱男昨晚下班行经彰化县二水乡员集路,遭对向汽车擦撞照后镜,邱男与张男起初停车协调,但张男听到要报警即离开现场,邱男直觉有异开始追,由于张男不停车,邱男持续尾随至名间乡员集路时,张男突然煞车,邱男从后方撞上。(编辑:黄世雅)112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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