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院快筛确诊!萧景田逃过收押 交保金提高至1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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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黄宥宁、刘人豪/台北报导
国民党中常委萧景田涉提供现金给同党士林北投区执行长曾繁川,由曾替新科议员林杏儿
行贿,萧列为被告却神隐,上月底发布通缉,3日才主动到案被声押,法院裁定800万交保
,检方提抗告,台湾高等法院撤销交保裁定,发回士林地方法院更裁,今(7日)下午3时
许重开羁押庭审问,萧景田到法院快筛确诊逃过收押,交保金提高至1500万,限制住居、
限制出境。
涉新科议员林杏儿贿选的萧景田,去年12月29日遭士检通缉,5天后主动到案说明,当庭
遭逮捕,士林地院讯后裁定800万元交保,检方不服,认犯罪嫌疑重大,且调查局人员前
往彰化萧家拘捕时萧景田时,他却翻墙逃逸,因此提抗告。
高院认,萧虽否认涉案,但根据检察官于羁押声请书“证据”栏所列之相关证述、文书证
据、扣押之物证、译文等件,足认他涉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9条第1项之投票行贿罪
,犯罪嫌疑重大。
高院指出,萧在侦讯及法院讯问供述前后不一,且有避重就轻之嫌,并与相关证人之证述
情节,多有歧异,堪认他有规避卸责之情,从而,检察官抗告意旨以被告供述避重就轻,
且与部分证人之证述情节不符,足认被告有再为逃亡或勾串证人、灭证之虞,洵非全然无
据,撤销交保裁定,发回士林地方法院更裁。
士林地方法院今下午3时许重开羁押庭审问,萧景田到法院快筛确诊逃过收押,交保金提
高至1500万,限制住居、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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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107/241799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