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首例!求连任议员因20年前贪污失格 洪本成“提告逆转”续参选
记者黄哲民/台北报导
已任公职10多年的彰化县议员洪本成,今年登记参选寻求连任,日前被中央选举委员会以
他20年曾犯贪污案被送办为由,剔除他的参选资格,洪本成紧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声请
定暂时状态假处分,强调他当年是获判“免刑确定”,法官认定中选会引用条文有违宪之
虞,今(19日)裁定准许洪男继续参选,可抗告。这也是中选会今年取消参选资格的7名
直辖市、县市议员参选人之中,目前唯一翻盘成功者。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裁定附带说明,洪本成虽获准暂列候选人参选,但必须在本件裁定送
达后10天内,依法提起撤销中选会取消参选资格的诉讼,若逾期未提告,中选会可声请撤
销本件准许继续参选的裁定,其次,洪男所提撤销之诉如败诉确定,中选会在投票前仍可
撤销洪男的候选登记,若已当选,中选会也可提起洪男当选无效诉讼,中选会应将这些内
容适当揭露于选举公报。
国民党籍的洪本成曾任彰化县溪湖镇镇民代表会7连霸镇民代表,并担任过镇代会副主席
与主席,2018年当选彰化县议会第19届议员,今年登记参选彰化县第五选区议员寻求连任
,本月14日却被中选会以他2002年曾被起诉贪污罪嫌为由,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
26条“曾犯贪污罪,经判刑确定”规定,剔除他今年参选资格。
洪本成声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定暂时状态假处分,主张当年贪污案他获判“免刑确定”、
并非“判刑确定”,应不构成不得登记参选的法定事由,因大选即将在本月(10月)21日
办理候选人号次抽签、情事急迫,因此在提起撤销之诉前,请求法院准许暂列为候选人继
续参与选举活动。
法官审理认为被剔除参选资格,对候选人的参政权属于重大损害,无法用金钱补偿,洪本
成本件声请确实符合法定的急迫性,且洪男的贪污罪判决免刑确定后,仍多次参选并担任
公职10多年,中选会此次剔除他的参选资格,未必没有错误,且中选会引用的《公职人员
选举罢免法》条文,也有违比例原则而可能违宪,如洪男提起撤销之诉,“其胜负尚难预
料”。
法官认为,洪本成一旦提告撤销中选会取消他参选资格的行政处分,有胜诉可能,则取消
参选资格造成的损害确实重大且无可回复,即使胜诉也没有任何实益,因此裁准洪男本件
声请,中选会应暂列洪男为彰化县第五选区县议员候选人,于诉讼终结前,得以候选人身
分参与选举活动,若洪男当选后才败诉确定,仍可借由提起当选无效诉讼补救。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1019/236184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