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埔里甘泉” 抽溪湖地下水卖到彰化11乡镇 业者50万交保
今年干旱,彰化县部分乡镇被分区供5停2,越来越多民众购买“山泉水”饮用,彰化地检
署接获检举,有水源业者抽用溪湖镇地下水假冒南投县埔里镇地下水,运到员林市等11乡
镇的“埔里甘净泉水仁里站”,以每桶20公升10元出售,检方依涉犯有刑法诈欺、虚伪标
示商品及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等罪嫌提起公诉,谕知交保50万元,并向法院声请扣押
犯罪所得600多万元。
起诉书指出,彰化县溪湖镇巫姓水源业者对外宣称,向南投县某水源业者购买埔里地下水
,其实在溪湖镇的两口水井抽用地下水,其中一口是合法水井,另一口是私凿水井,从
2018年12月起抽水运到彰化县田尾乡、鹿港镇、福兴乡、员林市、永靖乡、埔心乡、溪湖
镇、埔盐乡、埤头乡、竹塘乡、二林镇的“埔里甘净泉水仁里站”卖给消费者。
检方据报后,指派检察官李秀玲指挥侦办,组成专案小组调阅及比对相关资料蒐证后,声
请并取得法院搜索票,昨天(4月22日)由主任检察官吴怡盈、检察官李秀玲、刘智伟、
杨聪辉、林裕斌等人指挥彰化县警察局刑警大队、员林分局、溪湖分局、南投县埔里分局
员警及地检署专案组检察事务官,协同彰化县卫生局、环保署环境督察总队中区督察大队
、经济部水利署等机关,分别到溪湖镇巫姓水源业者和他宣称的南投县上源水源业者的营
业地、水源地、储水地搜察,同时传唤企业负责人、员工、相关证人到案明,查问相关帐
册和水权料等证物。
检方侦办发现,巫姓业者把抽取的溪湖镇地下水,使用滤水设备过滤后储存在大型储水桶
,再用水车抽取载送至各经营点,标示为来自南投县埔里镇的地面水,每20公升售价10元
,2018年12月到今年4月22日,总共售出约1万2千1百公吨,不法所得共约新台币600多万
元。
检察官讯问后,以巫姓业者涉犯有刑法诈欺、虚伪标示商品及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等
罪嫌,谕知交保新台币50万元,并向法院声请扣押犯罪所得。
卫生局表示,巫姓业者的水源与申请取用地点不一致,不能饮用水源,卫生局依违反彰化
加水站自治条例,昨天已在开启加水的开关上贴公告禁止供水。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5408251
这老板真没良心,把地下水混充成埔里甘净泉水,内文是写卖了2年多,实际就不知道了
,看有些加水站都已经营业很久了,真是害人不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