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有线电视经营4卫星频道违反党政军条款!NCC再罚160万
记者陈世昌/台北报导
彰化三大有线电视系统日前因违反党政军投资条款,遭NCC核处160万元,但三大除了经
营有线电视系统外,还申请经营了“三大一台”、“彰化资讯台”、“彰化地方台”及
“彰化生活台”4个卫星频道,NCC9日因而决议依违反《卫星广播电视》禁止党政军投资
条款,再开罚160万元。
本案最初是在今年一月,有民众检举三大有线电视系统董事长谢新隆、董事谢佩颖是立
委谢衣凤的父亲、妹妹,涉违反有线电视法党政军不得投资、经营媒体相关规定。
经NCC查证确认,谢新隆、谢佩颖于99年1月25日至109年4月7日期间,长达10年合计持有
三大公司已发行总股数约达25.89%,这段期间内其2人与家族3位选任公职人员具有配偶
或二亲等以内关系,已违反有线广播电视法第10条第2项针对选任公职人员之配偶、二亲
等血亲投资同一系统经营者,其持有之股份合计不得于该事业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规定
。
如今NCC再针对三大所投资经营的4家卫星频道开罚,因为违法期间一样长达10年,罚款
也比照有线电视处罚金额都是160万元。
NCC另于109年5月6日第908次委员会议审议三大换发有线电视执照时,考量该公司应建立
制度化检视及改善机制,以避免再有违规情事发生,决议发给三大为期一年临时执照,
并要求于2个月内提报如何强化以制度化方式进行股权结构法遵义务检视与改正报告。N
CC指出,三大已于期限内提报并依NCC初审意见补正及修正;惟为更明确了解该公司报告
内容及换照相关承诺情形,爰请三大至NCC陈述意见。
https://www.google.com/amp/s/www.ettoday.net/amp/amp_news.php%3fnews_id=1805145
上一次160万,这一次160万,共320万,然后换12年经营权,很划算啦!南彰化还是没有
因为新彰的出现而有所改变,包含光纤网络的舖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