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在案件尚未判决出来,我们可以质疑但是不能妄下结论,不然这就
和中国文革时的红卫兵公审没什么两样。做为政治人物的犯罪嫌疑人一言一行应可被社会
大众检验,可是我们毕竟不是法官,不能定一个人的罪。就算是有一些证据然而这些证据
是否能做为犯罪佐证,法律诠释权在法官手上。
依我国目前司法制度,追诉犯罪权力在检察官这边,案件起诉后则送往法院由法官审理。
之前司改倡议的陪审制被卡关,所以法律案件审理程序还是沿用旧有的制度。
“接风?加油打气?”就是关怀一下而已。本县议员日前去关怀党内同志,这是人之常情
。我是相信议员脸书的说明。
被起诉的人还不是已判决确定的涉贪罪犯,要做严格的批评等三审定谳再来讲也不迟。案
件走完冗长的审理程序,有时最后结局和社会大众推测的结果可能有出入,就是产生大逆
转,三审,猪脚面线,安全下庄。
这种新闻就当做一出戏来看,轻松看就好,千万不要太认真看而动怒。这个社会尚有很多
温馨美好事物等著大家去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