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彰化县公共图书馆寄来的电子报
文化局为了打造县内店家与文化单位共推阅读,让阅读随处
可以进行,让民众持借阅证到县内合作的艺文店家享有消费
优惠,借由异业结盟,拓展艺文宣传管道,使民众在阅读之
余,享有购物及消费优惠。
申请条件:
欢迎具有营利事业统一编号或有政府核准设立之商业登记资
料之商店,并可提供持本县公共图书馆借书(阅)证者享优惠
之店家(优惠内容由店家自行衡酌订定)。
申请方式:
填具线上申请表,并附营利事业统一编号证或有政府核准设
立之商业登记资料影本传真或EMAIL予本局审核。
艺文店家申请https://goo.gl/forms/aPfEf9pO24y711Rw2
艺文店家名册http://www.bocach.gov.tw/subject/library/main.asp?main_id=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