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傻眼!彰县公告县定古蹟“太岳之胤”又被

楼主: a4567850 (腊肠狗)   2019-03-13 18:40:36
https://reurl.cc/RWoR9
傻眼!彰县公告县定古蹟“太岳之胤”又被自己取消…
好扯!自己公告的竟不算数,自己又取消!如此夸张的情事就真实发生在鹿港老建筑“太
岳之胤”的身上,去年9月18日经彰化县文资审议委员会审议通过县定古蹟、鹿港镇日治
时期3大商行谦和之祖厝 的“太岳之胤”宅第,彰化县文化局竟然在前天(11日)又撤销
该公告,自打嘴巴的作法引发挞伐,民众抨击恶例一开,台湾文化资产行政与文化资产保
存将永无宁日。
文史团体质疑文化局不尊重委员的专业,前文化局文资委员萧文杰就在脸书PO文,质疑文
化局撤销公告未事先知会委员,他在脸书指出,全案文资审议过程相当严谨,多个委员多
次分批现勘,现勘跟审议时,在场的所有权人都同意指定文资,突然冒出一个自称有6%所
有权人说没收到通知,县府就以所有权人未收到文资会议通知为由,撤销文资身分就撤销
,现勘跟审议可都是挂号信,这些挂号信,我没有听说信件被退回,没收到的理由何在?
也有民众在“文化前进实验室”社群平台PO抨击质疑文化局撤销指定县定古蹟的行政处分
兹事体大,此案为谦和行后代“太岳之胤”所有权超过90%同意指定古蹟并申请审议,公
告后其中持分6%所有权人不服处分,县府就撤销处分,质疑此作法是有违法疑虑的瑕疵处
分。
对此,文化局长张雀芬指出,此案是文资局诉愿委员会认定指定县定古蹟的过程有行政瑕
疵,文化局顾及日后若打官司,文化局会败诉,因而承认错误撤销原公告县定古蹟,于3
月11日撤销公告当天同时启动暂定古蹟存保机制,所有权人依法不能拆除、不能改建。
张雀芬表示,文化局于去年9月18日公告“太岳之胤”为县定古蹟,有所有权人向文资局
诉愿审议委员会诉愿反对列入县定古蹟,诉愿委员会发现文化局当时通知现勘时,依照土
地建物誊本资料通知所有权人,但该建物所有权人有部分已经过户到下一代,所有权人不
只有誊本资料上,还有更多,诉愿委员会因而认定文化局作业过程有行政瑕疵,文化局为
避免横生枝节,只好以承认错误重新再做一次,而撤销公告并非否定其历史保存价值,而
是要更完善保护文化资产。
作者: kinve1014 (洋洋)   2019-03-13 19:11:00
暂定古蹟....通常都会自燃
作者: k44754 (9527)   2019-03-13 19:35:00
没事儿,新官上任
作者: cgwishyou (晴时多云)   2019-03-13 19:36:00
一定又是家族纠纷,没差啦反正一把火解决
作者: twnlove (我是旭仔)   2019-03-13 20:01:00
刚看相关照片有些吓人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9-03-13 20:49:00
看照片不觉得有保存价值不过 这种自打脸的决策还真好笑
作者: weiyilan (ヒメアマ)   2019-03-13 21:32:00
没在维护,古蹟跟废墟一样,这要留下来?
作者: realasam (多数是雨天)   2019-03-14 00:17:00
赶快都市计画行吗?
作者: serenitymice (静鼠)   2019-03-14 00:37:00
这房子是鹿港过去大郊商的屋子,而郊商又是鹿港黄金时期的主角,加上该屋后代大多愿意作为古蹟,所以我完完全全不认同单凭保存现状不佳就认为没保存价值,古蹟认定不是那么粗糙的
作者: t048520 (这样真的对吗?)   2019-03-14 06:39:00
文史团体厂厂
作者: cgwishyou (晴时多云)   2019-03-14 08:52:00
大多愿意又不是全部愿意,某些文资团体这样搞根本害死人。
作者: twnlove (我是旭仔)   2019-03-14 13:05:00
要保留就要拿钱出来付跟维修! 谁付???? 大家都不想要
作者: ashaneba (Weison)   2019-03-17 08:25:00
等会有火灾了=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