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lshpiliman (秋水不染尘)》之铭言:
: ※ 引述《maxxis4735 (Y诚)》之铭言:
: : 番花路旁农地已经没法律能罚了
: : 既陕西国小前填土盖铁皮屋租给全家
: : 最少十间店面出租
: : 10000*10间多=一个月地主赚10万起
: : 国税局动起来阿
: : 另外711填土完 旁边也又填土惹
: : 不知要盖什么
: : 真的彰化没法律了吗?
: 据本人所知,在番花路一带新盖的铁皮,已经有课征地价及房屋税了,不过税课了并不代
: 表说那是合法建物,所以房东说有缴税是事实。
: 再来,地价跟房屋税的课征是地方税务局的职权,不是国税局,国税局可以做的是上面承
: 租营业的有无营业登记,所以要检举的话记得找对单位。
: 除此之外,那原本应该是农牧用地吧,既然这样,县府农业处那边不知道处理了没?啊,
: 还有,如果是违建的话,不知道建管处处理了没?
: 最后,去年那些被县府盯上且拆掉的违建是不是又盖回来了?有人知道现况吗?
据本人所知,陕西国小前那片铁皮屋应该在103-104的时候有被反映过,
农地未农用的部分,这种案子标准流程就是县府农业处查报>转县府地政处依区域计画法
裁处6万-30万,并限期恢复原状,若再查第二次未恢复原状,依区域计画法第22条
移送司法机关>最后罚钱就结案...
若有兴趣可查查台湾彰化地方法院判决(104年度简字第526号)就可以很清楚了!
罚罚小钱...地主就赚赚大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