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在庙前 彰化再破获现金贿选
彰化检警调11月初获报,彰化县社头乡刘姓乡民代表候选人(男,64岁)以一票500元现
金行贿选民,贿选方式为大桩脚给中桩脚、中桩脚再给小桩脚,小桩脚再给选民,除扣案
8000元贿款,也怀疑其涉及其他贿选,调查人员昨在一间庙前逮到刘姓候选人,今天侦讯
后向彰化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法官裁准。另王姓、萧姓桩脚均坦承犯行,都已3万元
交保。
彰检反贿选宣导曾做过“不买票、不卖票,彰化大佛看着您!”、“中元广积善、贿选损
阴德”等海报,还有大佛与“阿飘”等图样,没想到这次真的有候选人栽在庙门口。
彰化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黄淑媛指出,检方获报某萧姓桩脚为某乡民代表候选人以一票
500元现金买票,涉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指派检察官萧有宏指挥彰化县调查站、彰
化县警察局员林分局侦办,昨日主任检察官叶建成率多名检察官与警调人员搜索萧姓桩脚
住处,扣得文宣等物,并传讯选民到案。
经查,刘姓候选人先交付8000元给王姓桩脚,王扣除自己户内5票共2500元后,将剩余的
5500元交给萧姓桩脚,萧姓桩脚则扣除自己户内2票共1000元,余款4500元再拿给其他选
民。
王、萧2桩脚及选民均坦承犯行,8000元犯罪所得全数查扣,因检方认为刘男供述与其他
事证未尽相符,检方认为有串供串证之虞,项法院声押获准,法院于中午12时许准押禁见
。
调查人员指出,在调查该案时,刘姓候选人一度遍寻不著,后来有选民向调查人员表示“
他6点半一定会出现在XX庙前”,调查人员前往守株待兔,果然在该庙该时间逮到刘男,
让侦办人员忍不住说“果然不能做坏事,神明也不允许贿选!”(邓惠珍/彰化报导)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1111/1464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