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买颗肉包摔断脚 和美镇公所国赔33万
陈女到肉包店买肉包后离开时跌倒,提告讨到国赔33万元。翻摄脸书和美阿郎港式鲜肉包
陈姓女子3年前到彰化和美镇一间知名的“和美阿郎港式鲜肉包”消费,转身下阶梯后摔
断右脚,认为是水沟盖施工害她跌倒,所以在拿到店家赔偿的7万元后,另提国赔告诉。
近日彰化地院判决出炉,判和美镇公所要给付陈女33万余元,并负担49%诉讼费用。和美
镇公所则表示,该处并未施工,会再提上诉。
陈女主张,前年8月间至和美镇彰和路三段一间肉包店消费,人行道翻修施工,一处水沟
盖旁的路面经撬开后,仅用铁片盖住,造成店家阶梯邻近水沟盖有处大洞外露,导致她离
去时踩入跌倒,导致右脚摔断,长期无法自理,也无法工作,请求医药费、看护费、交通
费、洗发费、薪资损害及精神慰抚金共68余万元。
和美镇公所则主张,当时在该处并未发包工程,也未指示任何人覆蓋铁板,且因店家店面
高于路基,自行设置阶梯,本来就容易造成顾客摔伤,并引用google街景照片,认为从
2012年5月就已有铁板存在,但至陈女受伤约有长达1209天,却都别无其他民众受伤,欠
缺因果关系。
法官审酌后未采信和美镇公所说法,认为该处路面已有破损,水沟盖与周围水泥有松动,
不排除产生孔隙或破洞可能,因此民众自力救济铺设暂时性铁板,才能方便临时通行,认
为公所未即时抢修造成危险,认为陈女在此是意外受损害40万余元,扣除肉包店调解支付
的7万元,判公所应赔偿33万余元。
和美镇公所表示,当时确实并未在该处施工,很遗憾说法未被法院采信,且该意外后曾获
报派员检修,掀开铁板发现水沟盖也无毁损,因此无法接受陈女要求高达60余万的赔偿,
目前已收到判决书,会研议提出上诉。
“和美阿郎港式鲜肉包”王姓业者说,当初他也被陈女提告,但经丈量阶梯宽度也足够,
不过为免于讼累且要忙于生意,且陈女是在自家店门口受伤,因此陈女提和解时,他与律
师和家人讨论后同意和解,但时间已久忘记支付多少和解金。(俞泊霖/彰化报导)
肉包店颇知名,但陈女购买肉包后离去时跌倒,也同时提告店家,双方以7万元和解。翻
摄脸书和美阿郎港式鲜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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