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厂偷排废水 彰检起诉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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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检去年10月突击临检仪彰公司,查获业者埋暗管偷排未处理的电镀废水。 本报资料照
片
去年10月,彰化检方查获溪湖镇仪彰公司涉嫌埋暗管排放未经处理的电镀废水,严重污染
灌溉水;环保局根据查扣的资料推算不法获利405万多元,检察官依刑法190条之1的公共
危险、水污法及废弃物处理法等3罪,将杨姓负责人提起公诉。
刑法第190之1“放流、排出毒物或其他有害健康之物,而污染土壤、河川或其他水体,致
生公共危险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检察官说,法官接受这项主张,彰化县已有多家
电镀工厂负责人被判重刑,也被环保局裁罚巨额罚款。
检察官说,仪彰公司位在农业区,属实质的违章电镀工厂,却是政府列册辅导20多年的老
工厂,简单说,就是“准合法”的违章工厂,依法仍有义务定期据实向环保局申报放流水
量。
仪彰公司常遭农民检举,指出水利会的溪湖排水道灌溉水臭味有毒。
检察官说,环保局在仪彰设在溪湖排水道的放流口采取水样、排水道底泥送验,发现含铜
、铬、锌量都严重,其中锌超标21倍,确认长期污染灌溉水,下游农田生产的稻米和蔬菜
有可能影响消费者健康,构成公共危险罪。
去年10月30日,检察官指挥环保局和警方突击,果然查获公司在电废原废水池设施偷装“
三通管”,再透过地下的暗管利用夜间偷排废水。
53岁杨姓负责人承认,从98年间开始偷排未经处理的电镀废水到溪湖排水道;环保局已经
勒令业者停工,并查封所有生产机具。检察官说,此案判刑确定后,会要求县府强制拆工
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