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 称:临时人员
名 额:正取1名
性 别:不拘
资格条件:
一、中华民国国民,操守端正、品德优良、仪态端庄、身心健康、口齿清晰、具有爱心及耐
心。
二、学经历资格:高中职(含)以上毕业,谙电脑文书作业者为佳。
三、不得有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8条第1项第1款(未具或丧失中华民国国籍者)、第2款(具中华
民国国籍兼具外国国籍者)、或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21条第1项(大陆地
区人民在台湾设籍未满10年)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四、不得具有公司(商号)负责人、董监事身份情形。
工作项目:
一、主要协助办理本所社区健康营造相关业务(如协助社区长者课程办理等、社区评估
体适能、失智筛检、居家环境问卷等等)
二、临时交办事项等业务(如门诊柜台、打电话或其他预防保健相关业务)。
工作地址:彰化县社头乡卫生所(彰化县社头乡员集路二段409号)
甄选方式:初审资格符合者,由本所甄选人员依书面资料评分通知参加甄试。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07年5月10日止。
报名方式:寄送至彰化县社头乡卫生所(彰化县社头乡员集路二段409号)
,请于信封上注明应征“临时人员”。
报名应准备资料:履历自传、学历证件、国民身分证、经历服务证明(无则免附)、电脑学习
相关证照(无则免附)等影本(请依上列顺序装订俾利审查),资格不符或逾期者,恕不退件
与通知。
※应试应携带证件:身份证
录取方式:成绩未达80分以上者,不予进用。
录取正取1名(2个月内未获遴用者,即丧失甄选录取资格。)
录取公布:本所网站公布并以公文通知。
其 他:
一、聘用期间:录取报到后至107年11月30日止,工作时间为本所上班时间内,周一至周五
每日8小时(上午8-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30分),
二、待遇:依“劳动基准法”支付时薪140元(另投保劳保、健保、劳工退休金)。
联络人:林小姐,联络电话:04-873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