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院检霹雳火最终回!网络男虫押不押今天

楼主: akstyle (下地獄只是個回家的概念)   2018-04-09 14:52:52
新闻连结出处:https://goo.gl/EeCBGE
1.媒体来源:自由新闻网
2.完整新闻标题:院检霹雳火最终回!网络男虫押不押今天揭晓
〔记者颜宏骏/彰化报导〕彰化地院与彰化地检署为了一件妨碍性自主案,吴姓被告是否
该羁押“引发院检霹雳火”,检座口出“法官是不是头脑不清楚”差点被当庭逮捕,被告
后来9万元交保,“网络男虫在外趴趴走”声音浮现,检方3度提出抗告,院方3度被台中
高分院“打脸(发回地院更裁)”,今年双方下午院检第4度交锋。
该案院检双方你来我往,引发社会争议,有法界人士讥讽检察官滥权、浪费司法资源,“
歹戏拖棚”;但该名被告以网络诱骗未满14岁少女在网络镜头前脱光光,还约出性交易,
不从的话还出言恐吓泄照,被害少女至少多达50人,因此社会也有“网络男虫不能趴趴走
”力挺检察官的声音。
究竟要抗告几次?彰检襄阅主任检察官林汉强今表示,该案不会无止尽发展下去,高院已
连3次发回更裁,事实至明,可见被告确有被羁押之必要,但因司法结构因素,一审重人
权,二审重社会秩序维护,双方因此你来我往,结果被告沦为“人球”,检方今天不管结
果如何,不会再上诉。
该案的吴男被告,自称是“广告经纪人”,利用网络脸书及其他通信软件,诈骗被害少女
,让被害人传猥亵照片、视讯给他,再上传网络,涉犯多条罪嫌。
彰化地院所持羁押理由为,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但无逃亡、串证或反复实施之虞,仍为交
保、限制住居及命向警察机关报到的裁定。
彰化地院认为,就检察官提出之事证,无法认定被告有逃亡之虞,此外被告所有电脑、手
机皆已扣案,均未有于本案案发期间或侦办期间与证人联络,试图勾串证人之情,且被告
犯行被查获迄今,均未再有反复实施同一犯罪,因此做出不予羁押之裁定,但检方第三度
提出抗告时,台中高分院认为,被告遭查获后,既然没有证据显示有再犯,之前也没有其
他犯罪的前科,不能认为他有再犯之虞,参以被告以前行为,若有意另行在社群网站或其
他色情网站,重新注册申请帐号,轻而易举,随时可重起炉灶,认为他再犯的可能性极高

加上,被告经彰化基督教医院进行精神鉴定,认为他缺乏内控机制、有固定犯罪模式,仍
有高度再犯的可能性,建议立即性、积极性的处遇与监控措施,避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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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把啦! 下 下 下
作者: OrzOGC (洞八达人.拖哨天王)   2018-04-09 15:27:00
猪脚面线啦
作者: jewlsong (ほっとけ俺の人生だ)   2018-04-09 16:39:00
9万 法院认可...
作者: wumike   2018-04-09 16:45:00
之前九万只是交保金额,不是罚九万就没事!
作者: jewlsong (ほっとけ俺の人生だ)   2018-04-09 17:30:00
大家都知道是交保阿,但是犯那么多件就...9万交保认可等到判决出来的期间不知道又多几位受害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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