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彰化市长参选人 劳资纠纷摆不平

楼主: Sahiba (Sahiba)   2018-02-26 19:46:37
候选人本来就应该要帮助选员投保保险
就算他还没完成选举登记,既然他都开始宣传选举了,他想尽办法都应该完成投保劳健保
这件事情。他本职是开兽医诊所的,要做到这件事根本不困难。
而,上班十天出车祸很可疑?
我还遇过报到半天就离职的。
至于那人发出来的line讯息内容.....应该有其他人收到吧......颗颗
作者: luckdot (ccj)   2018-02-27 02:11:00
法规有相关候选人投保规定 林议员在这件事并未违法
作者: weiyucsie (选择那刻 才算开始)   2018-02-27 02:49:00
https://www.bli.gov.tw/sub.aspx?a=lGzJ0ho35Qw%3D这个吗?http://0rz.tw/DlGk2 (知识+连结)职灾好像在劳基法59条
作者: luckdot (ccj)   2018-03-04 13:42:00
对阿 是这个没错有人在脸书说是第7条 那是错的不过选举的工作人员属性真的很复杂有的真的是志工 有的是承揽 有的则是真的雇用到底如何我不了解 我不予置评 不过我还是劝想选市长的早一点付钱解决这件事 当事人又不是感觉死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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