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看了上一篇的找工作心得后,也想分享一下最近在市区面试的心得
本身因为在台中工作很多年 包含就学时在台中打工,因为某些原因离职后
想待在彰化工作,所以很努力地在彰化找工作
第一家 彰化某摄影器材行(门市店员)
老板给了感觉满好的 面试过程没有让人不快,但老板可能比较不拘小节
许多部份都没提到,例如公司有没有劳健保,休假部分也只有谈到月休四天
,并没提到国定假日是否有两倍薪或休假,平日加班费也没提到。
薪资部分开了28k,彰化这种薪水其实真的很少,上班时间为早11晚9 中间两小时休息
等于是8+1+1,但薪水高肯定有它的原因,试用期月休四天,对 你没看错就
是月休四天,固定休星期日,过试用期变成六天 另两天则排休
工作内容:门市接待,店务处理网站销售 铺货 进货盘点等等
但只细想想28000除以26除以8=134.6.......薪水换算下来其实差不多是pt最低时薪
至于休假部分我不清楚 是否有违反目前的劳基法一例一休
毕竟如果它的薪资已经把休假日的加班费算进去的话,似乎就没有违反了,但这部分
并没有提到薪资是否已函加班费,还请懂相关法律的帮我解答。
第二家 瓷器行 (门市店员)
面试人员看完资料后就很明白的说
正职人员薪资26k 月休4天 固定休星期二 六日禁止休假 上班时间为早10晚7
有含午餐、劳健保等,以及一些工作上会做的杂事
没有了........就这样......
同前一家 国定假日 加班费 试用期什么的都没提到
然后就问我:这样有问题吗?要考虑吗?
快狠准 不浪费彼此的时间。
老实说以上两家在我听到 都只有月休四天的时候,
后面的加班费 试用期 国定假日连问都不想问了。
感觉上彰化服务业目前的型态就是 薪水要高休假就少 薪水低就是月休八天
或许只是我刚好碰到的都是烂职缺吧?
后来跟朋友聊聊这些事情,他们都说:“都月休四天了你还指望其他方面会遵守劳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