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规修改 与 新增版主征选

楼主: Sherlock56 (夏洛克56)   2017-08-27 09:53:45
感觉好久没发公告了,
本来预定这个月会有一位新增版主进来帮忙,
不过申请遇到一些小问题,
详细内容我也还在了解中。
目前预计再新增一位,大家做好分工,
版规清楚就很好执行!
想加入为新版主的朋友,
请寄信给我,谢谢您!
会进行公开投票喔!
版规修改如下,9/1开始执行!
1.[自介]部分,除了我想说的话需至少满五十字之外,
其他资料务必填写完整,版规里已经注明,
这边的话开始更强制的执行。
本来只会标记s给予时间修改,
这边若是版友提醒后依旧未修改的话,
这边版主迳行删除,请您重发。
2.无分类文章将直接删除,
几乎所有版友都知道加分类,
若是手机发文不方便的话,
请回家再发。
分类错误仍然给予时间修改,
例如分类框错误的情况。
3.无附自介的交易文直接删除,
不管你有没有自介,有自介的不予处分,
但请您七天后重发,不然依七天内重复发同篇交易进行处分。
无自介的则进行处分。
现在已经很少人不附自介了,很感谢大家的配合。
4.上一则同样套用于揪团文,
重申一次,揪团文要自介是保护大家的安全,
没有其他的意思。
5.发自介文之后七天才能发交易文,改为十四天
还是希望大家没事就来自介 不要为了发交易文才自介喔!
6.揪团文比照交易文,新自介后十四天才能发揪团文。
违者一样处分,与交易文同。
本版规修改可以讨论,
9/1编入版规后开始实施。
作者: sandwichchen (三明治)   2017-08-27 22:05:00
辛苦了板大(递茶水毛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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