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lamwater (slamwater)
2016-12-19 15:18:43我是员林人,
性倾向是异性恋直同志(直同志是挺同志的意思),
是彰师大的学生(彰师大辅咨系所向来都很挺同志,
我也有认识十位左右的彰师大LGB同学)。
昨天周日下午婚姻平权小蜜蜂在员林火车站发Google赞助的DM,
并且拿着彩虹旗在光明街游街,
以协助民众了解婚姻平权法案跟澄清护家盟传递的一些谣言,
我也去参了一脚,过程中也有几位年轻人跟我们一起合照。
结果有对开车的夫妇看到,在火车站前停车,
妇人下车摸了其中一位婚姻平权小蜜蜂伙伴的额头,
意思应该是看他是否发烧烧坏脑子了,
否则怎会发DM挺同性婚姻。
接下来他先生也下车,说“另外立专法就好了,
为什么要修改我们的民法?”
之后妇人又说“你们同性恋就用同性恋的法,
为什么要让我们跟你们一起用同样的法。”
那位伙伴便用黑人白人难道也要也各立专法的论述跟妇人argue
(可参考以下论述:
另立专法是比反同更可怕的歧视
http://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8496/2133203),
结果妇人就丢下一句了逻辑上“滑坡缪误”错误的话:
“难道人跟狗也要用同一套法律?”然后就上车走了。
身为员林人,看到这样的乡亲,实在很丢脸!
最后那句滑坡缪误就算了,毕竟那时她已经有点情绪,
难免语无伦次。
但是不想跟同志用同一套法律,还有摸伙伴的额头,
看他是否发烧烧坏脑子,否则怎会发传单挺同性婚姻的动作,
这就是扎扎实实的歧视啊!!!难道挺同志婚姻的,
都是烧坏脑子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