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废水都获轻判-检怒-不准易科-去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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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记者何炯荣╱彰化县报导 | 联合新闻网 – 2016年11月24日 上午4:13
彰化县杨姓男子曾四度被查获偷排电镀废水,都获轻判并易科罚金了事;今年五月,他
第五度被查获,法官仍轻判三个月徒刑,检方不准易科罚金,直接将他发监服刑,杨感
到错愕。
彰化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林汉强昨天表示,杨姓男子已四次易科罚金,仍不知悔过,
显见已无法收教化、吓阻效果,一再漠视法令,污染生态和环境所造成的损害不轻,不
宜再轻纵,决定驳回易科罚金声请。
检方说,根据法务颁布的“刑罚执手册”要点,对有前科三次以上,易科罚金仍不足以
警惕者,得驳回易科罚金的声请;杨姓负责人从事电镀业,曾在民国九十四年被法院判
刑五个月确定,九十五年判四个月、九十七年判六个月、一○四年判二个月,都易科罚
金。
杨姓负责人的电镀工厂,原名“俊庆企业社”,去年一月七日被彰化检方和环保局查获
偷排未经处理的电镀废水到水沟里,除被依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罪起诉,环保局裁罚十六
万元并勒令停工。 这是杨第四次被查获违反水污法,被法院判刑二个月,得易科罚金
确定;今年三月彰化检地检署通知他报到执行,他说工厂已勒令停工,不可能再犯,检
察官准予易科罚金后结案。
他后来将工厂改名日猛企业社,又偷接单恢复生产。环保局科长杨欣怡说,俊庆企业社
是列管的电镀工厂,五月廿七日上午稽查员查获他违反停工令,正忙着帮客户的产品电
镀加工,再依违反水污法罪嫌移送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