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规试阅期结束 即日开始施行

楼主: F57 (VICTOR)   2016-11-21 08:01:37
自上礼拜一开始的板规试阅期即时起结束,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接下来所有文章都会以板规检视。
至于施行前已违规之文章则不列入处分。
以后发文前请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 发文要分类。
例如: [自介] 彰化市 AAAAAAA
[请益] 员林哪里有好吃的鸡排
手机发文注意事项: 请使用半角,发文前多检视一下,才不会造成双方麻烦。
2. 交易文需附图。
已经特别提了,发交易文要附图! 要附图! 要附图!!!
3. 自介请补满50字。
壐来发现许多自介文有此情形,故列入评判重点。
4. 有违规情形在板主无法使用电脑时会推文告知。
届时不改正者视情形先行标注S,再不改正者依板归处置。
请大家多多遵守,谢谢帮忙。
板奴 F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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