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侦破掳人案 4官警反被处分 彰警基层爆反h

楼主: a4567850 (腊肠狗)   2016-09-25 23:37:31
〔记者汤世名/彰化报导〕警方侦破掳人案竟还被处分!本月初苗栗县传出随机掳人案,嫌犯逃到彰化县藏匿,被彰化警方锁定行踪后将情资提供给苗栗警方,两县警方联手侦破,不料却传出协助办案的彰化县4名官警遭县警局记过、申诫处分,基层爆发反弹声浪,并抱怨“多做多错,不如少做少错!”网络更是一面倒痛批县警局“严重打击基层士气!”县警局则回应是因苗栗警方未依规定通报而越区办案,且彰化员警未及时通报,而于缉获嫌犯后方报告,已违反报告纪律,不过基于破案有功,已于今晚减轻处分,亦即其中1名员警从小过减为申诫,其余3人都取消处分。
无业男子张咏裕本月初开车到苗栗,随机锁定1名刚放学的国三女生,所幸女学生逃出报警,张嫌连夜南下躲在彰化县,并把车藏匿在埔心乡一家大卖场停车场,苗栗警方向彰化县员警请求协助,彰警迅速锁定张嫌车辆后向苗栗警方通报,经埋伏后顺利逮获张嫌。
不料,当时接获苗栗警方请求协助办案的彰化县官警及辖区责任员警共4人,最近分别被记小过、申诫处分,消息传开后引爆基层大反弹,县议员刘惠娟也在日前的县议会临时会中提出质询,认为县警局此举无异是“打击基层士气!且办案有功人员还要被处分,这还是头一次听到。”
县警局长杨崇德在回答质询时表示,这是因为苗栗警方直接与彰化的承办员警联系,并未依规定通报,苗栗警方并无传真或公文来请求协助,且也未说明是办何种案件,这就像是在“办私案”,没有经过上级核准就去办,已违反报告纪律,照规定是要处分的,至于奖励也会为办案有功同仁争取,“该奖励的就奖励,该处分的就处分。”
脸书社团“靠北警察”播放这段质询画面,引发网友一面倒痛批彰化县警局“标准水流官心态,只想升官,管你弟兄死活”、“万一等通报时嫌犯跑了,谁要负责?”“彰化怎么了,最近频频出事”、“破案最重要,怎么会分你我,还处分有功人员?”
彰化警方今天回应指出,苗栗警分局未依“警察犯罪侦查手册”及“警察机关越区办案应行注意事项”规定事先通报越区办案,而是私下以电话请求彰化员警协助,依据“警察机关强化勤业务纪律实施要点”规定,案件必须报告上级者,应依规定初报、续报及结报,彰化员警于接获他辖警察机关请求协助时,未及时报告上级,而于缉获犯嫌后方报告,已违反报告纪律。
不过县警局今晚开会决定,当初与苗栗警方联系的彰警科侦组许姓小队长从小过减轻为申诫,并已为他争取破案有功的小功奖励,至于其他3人也因有功而取消处分。
至于苗栗县警局未向彰警通报一事,苗栗县警局表示警政署已派督察进行了解,再决定是否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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