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彰县长卓伯源被指贪污 提告护名誉仍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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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夫球协会前副理事长邱顺钟向媒体指控前彰化县长卓伯源在任期间,透过县府前建设
局长黄哲崇索贿1.2亿元,卓伯源认为邱顺钟毁损他的名誉,要求邱顺钟赔偿200万元和登
报道歉,卓一审败诉,上诉后,高等法院仍判邱免赔,还可上诉。
判决指出,现年67岁邱顺钟102年间接受《壹周刊》采访,指卓伯源以拒发彰化县农会高
尔夫球场杂项执照做为要胁,透过黄哲崇等人索贿,邱还指“县长太恶劣”,“不给钱就
不发照,说这里面没鬼,谁相信?”等语。
卓伯源认为,邱顺钟替彰化县农会筹设高尔夫球场并担任顾问,并公开贩售彰农球场会员
证,收取8千多万元会费,邱为脱免彰农球场未取得执照就违法贩售会员证的责任,故意
提供《壹周刊》不实资料,严重侵害他的名誉,因此提告要求赔偿。
士林地院认为,邱顺钟申请彰农球场杂项执照数年未过,监察院曾进行调查纠正,黄哲崇
也曾因涉及索贿遭起诉,后来虽改判黄无罪,但卓身为县长,操守可受公评,因此邱的指
控属言论自由保障范围,不算侵害卓的名誉,判决卓败诉,卓上诉后遭高院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