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删除“台湾区”3字。
现行国道高速公路新建、养护与管理,分属国工局及高公局。
交通部表示,为使国道新建、养护与管理事权统一,配合派任条例已废止,依公务人员任
用法规定,国工局暨所属机关、高公局拓建工程处等临时机关,应在派用条例废止日起3
年内,修正组织法规为任用机关,经检讨整并高公局及国工局,成立高速公路局。
此外,院会下午三读修正通过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总局组织条例部分条文等,推动
岸海人力交流服勤,让具航行或轮机相关专业证照军职人员调派到舰上服务;原舰上年龄
较大警职人员到岸上查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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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军职人员去舰艇单位
钱会比较多吗?
加班费可以比照警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