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巡局金姓士官利用职务之便,侦办砂石业者违反水土保持案时,今年2月间,以蒐证影
片要胁业者索贿,得手10万元;本月8日,再次以同样手法,向另一业者索贿20万元,在
业者交付款项时遭逮,台东地检署将扩大清查,是否还涉及其他案件。
【中央社/台东县18日电】
海巡署东巡局金姓士官,侦办砂石业者违反水土保持案,涉嫌索贿;上午持搜索票前往办
案,未料下午,自己反被上手铐押进地检署。
廉政署日前接获检举,海巡署东巡局金姓士官,涉嫌利用侦办砂石业者违反水土保持和窃
取国土案机会,持续向业者索贿。
廉政署指挥台东县刑警大队,不动声色监控金姓士官行动。4月8日,金姓士官前往台东地
检署申请搜索票,前往砂石场办案,向业者索贿时,当场被埋伏的刑大干员逮捕,带回台
东地检署。
“看了雾煞煞”,台东地检署人员说,“怎么早上来拿搜索票,下午自己被铐进来?”。
指挥侦办的检察官许萃华怀疑尚有共犯,将金姓士官声押获准,扩大侦办。
台东地检署主任检察官徐宏儒今天表示,金员利用承办违反水土保持法、窃占国土等案件
职务上之机会,佯称其受检察官指挥侦办并具有相当权限足以影响检察官侦结结果,可使
涉案人不受司法追诉处罚。
金员并将案件蒐证光盘交涉案人者,借此取信当事人,以此方式向案件当事人索取贿款。
检察官调查,金员先于105年2月间,向某当事人诈得贿款新台币10万元,得手后食髓知味
,又于4月间再向另一当事人索贿20万元。
徐弘儒表示,承办检察官深入调查、掌握具体事证,会同廉政署南调组、海巡署东巡防局
督察室、台东县警察局等机关单位,于4月8日下午,金员前去向当事人收取20万贿款先期
款项1万元时,当场人赃俱获,予以拘提。
徐弘儒表示,金姓涉嫌人曾经承办台东多起刑事案件,且对外都以检察官指示侦办为名义
,若有民众受骗可至地检署检举告发;另外,承办检察官也将扩大清查,过滤金员经办案
件是否涉有不法。
http://udn.com/news/story/2/1637520-%E5%90%91%E7%A0%82%E7%9F%B3%E6%A5%AD%E7%B4%A2-%E6%B5%B7%E5%B7%A1%E5%A3%AB%E5%AE%98%E4%B8%8A%E5%8D%88%E8%BE%A6%E6%A1%88%E4%B8%8B%E5%8D%88%E8%A2%AB%E6%8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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