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说,这不是天主教跟新教的差别,因为二者都是在Anselm安瑟伦的代赎论的传统底下。只是把这个代赎论诠释成代罚,作者有点不满...但说实在二者到底差别在哪里?再看一次FB作者的观点(前几行):"祂以全人类代表的身份,代表罪人完美地服从天主圣父的意旨,进而开罪了当权者,最后被罪人钉在十字架上。虽然如此,祂仍以德报怨,以自己圣死所赚取的无限功劳,赔补人因罪而对天主所造成的无限冒犯。"引文的前半段,好像有点要引导至感化说--亚比拉的观点;
http://kk1591.blogspot.tw/2014/02/blog-post_316.html我引文的后半段,又跑回Anselm的观点...;嗯嗯 其实我给的连结有讲到"与后来发展的刑罚代替说相比较",故“刑罚代替说”应该就是Anselm代赎论的变体,就是FB作者所反对的。至于差别何在?杨百川的介绍是:"安瑟伦视满足为一个礼物而不是一个刑罚",也就是“满足”与“刑罚”的区别。用我的理解来说,“满足”是从爱的情绪而来,“刑罚”是从恨的情绪而来;应该是说,上帝的救赎(十字架事件),是三一神爱的行动,而非恨的行动。恨只出于罪人,这个恨把基督钉死在十架上,但背后上帝策划这次的行动,却是出于爱而非恨。人若顺服悔改,耶稣不用上十架;但人无法顺服悔改,故耶稣必须上十架。因为神的爱把人的不顺服都包容接纳在内,让原来无法顺服却因信耶稣而归入十架之功者,与神和好;但原本不顺服,之后也不回应十架者,则继续沈沦。这样说起来,Anselm的观点也未必跟东正教是完全冲突的,对于Anselm的批评,可能是由于后世变体的“刑罚代替说”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