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犹豫] 不停考试的人生?

楼主: yamakazi (大安吴彦祖)   2014-09-28 00:57:43
原本这一篇在板上回了原PO以后
就忘了这件事
但是后来跟社团的同学聊近况
想起有一个年纪比我大的学长 算是跟我同期参加同个学校社团
也是考司法官 目前在东部某地院当法官
他的路稍微曲折离奇
以下转录他在Examination版的贴文
是2009年的 距今也有五年了
算是跟大家分享一下
也是除了之前很狠的直球外
另外一种 我觉得比较能鼓励原PO的方式
当然我是不晓得原PO有没有机会看到
有兴趣可以到examination版看原文
作者lighthouse (人都有另一面)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心得] 司法三等心得-绕了很大一圈的法律之路
时间Thu Nov 26 15:40:36 2009
民国86年,那年我参加大学联考,三类组我可以填到慈济医科,
但我不想离家那么远,所以从台大二类组的科系一个个从高填到低,
最后我到了台大资讯管理学系,当年的第三志愿。
我很喜欢资管吗? 没有,填之前我也不知道资管在做什么,
反正大家都是从电机资工资管物理化学一路填下来,
看分数到哪里就唸哪里罢了。
台大资管唸了四年,接下来要干嘛? 看大家都唸研究所,
我也不知道将来要怎么办,就跟着大家一起去申请研究所,
甄试备取一,而台大资管所从未有备取上的,
我难过了两天,然后去高点报了资管所硕士班的课程准备重新振作,
寒假的报到,居然有一位正取生没有去,所以我莫明其妙的又从地狱回到天堂。
资管所两年,我写了一个很冷门的论文,是我喜欢的题目,
我做了很久的实验,写了一篇没什么废话,只有25页的论文,连教授都说我惜字如金,
就这样,24岁,我从台大资管所毕业,拿了个MBA的硕士。
同学开始找工作,有些人选国防役,有些人去竹科当工程师,有些人出国,
我有点茫然,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
“你想要当工程师吗?” 我爸那时问我。
“不是很想,但好像大家都选这条路。” 我回答。
我知道工程师接下来就是辛苦的日子,每天工作15小时以上是常有的事,
民国92年还是台湾半导体和软件产业的好时光,台大硕士毕业起薪至少4万,
加上股票分红,年薪百万的科技新贵是大部份人选择的路。
“你不是对法律有兴趣吗? 我看你有一个法律辅系。” 我爸说。
也还好,我内心这么说著。我从来没对什么东西真正有兴趣过,
唸法律辅系也只是太无聊,没放什么心在上面。
“你要不要到事务所工作一阵子,看看你到底喜不喜欢这一行。” 我爸又说。
也好,反正要是不喜欢,我就回去当竹科工程师,当时我是这么想的。
于是我去了一间律师事务所,是我爸的朋友开的,能进去多少是看我爸的面子,
我在那里待了一年半。
“爸,我想唸法律。” 一年半后我对我爸说。
“好,那你想怎么样?”
“我想唸个法律系大学部。”
“硕乙或在职专班呢?”
“我不需要那个学历,我想要慢慢培养法律的概念。”
另一半我没说出来的理由,是我觉得我没办法两年就考上律师司法官,
我需要三年或更长的时间来考,理工的背景让我的思维和法律人格格不入,
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一个问题需要甲乙丙说,直接了当给个应该怎么做的答案就好了。
我也没办法靠补习班那套来考,我就是唸不下那些书,
为了考试而写的教材让我觉得支离破碎,充满了口诀、秘笈、重点……
94年我订了一套志光的函授课程,至今我仍未全部唸完它。
为什么要唸法律,我也不是对法律有兴趣,
只是法律是一个很好用的工具,可以用来保护自己,保护家人,保护朋友。
还有保护我爱的人……虽然她不爱我。
我去参加了台大、政大、东吴的转学考试,因为这三间在台北,离家近,
为什么没有北大,因为我忘了去报名。
最后我考上东吴大学法律系,26岁,我又回到大学校园,
工作存的钱约有50万,足够我唸完大学,30岁考上律师或司法官,时间应该是够了,
其实我当时并不是很高兴,总觉得东吴比不上台政,
还要唸英美法这种与国考完全无关的东西浪费时间。
由于我是转学生,错过了大一大二的共同科目,也错过了和同班同学混熟的机会,
补足一二年级的必修学分又让我的课程横跨好几个年级,
我和同学不怎么熟,上课就是很低调的抄笔记,下课也不会找教授问问题,
为了准时毕业,我向系办申请上修,也就是把挡修的课同一年修掉,
由于东吴的老师我都不认得,所以我依自己可以的时间选课,
在同一年修林世宗教授的英美侵权行为法和美国宪法。
助教看到我的上修报告,问我:“你确定要修两门林老师的课吗?”
“这是我唯一可以的时间。”
助教给我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我忘了助教的名字,只记得她长得很像樱朱音。
后来我才知道,林世宗教授是大家都不想选的英美法教授,
因为他要大家一个星期唸至少三个原文的判决,上课一个个点名问,
一节课被问到十次是正常,也就是你一定要把整个案件看到滚瓜烂熟,不然一定被电。
我倒觉得还好,之前唸资管所的时候我就受过这种训练了,
当时我的指导教授只有我一个研究生,所以每次都是一对一的严格报告,
两门课一个星期六个案件,大约20~30页的原文我还应付得来,
所以我活了下来,似乎我对到了林老师的胃口,他给分也不吝啬,
下个学期我又修了他开的英美契约,完成林世宗大满贯。
我想是英美法和林老师救了我,它让我第一次对法律产生热情,让我有确定的信念。
我还记得那个让我第一次感动的案件 Portee v. Jaffee,
The Supreme Court of New Jersey,1980 84 N.J. 88, 417 A.2d 521.
案例事实是这样的:
1980年美国纽泽西州,一位7岁大的男孩Guy被困在他住家公寓的电梯外门和电梯井
墙面,电梯持续移动,把他拖到三楼并困在那里,男孩的母亲Portee和警方立刻赶
到,援救行动持续了四小时又15分钟,在这段时间内,Portee只能看着Guy呻吟和哭
泣,搥打自己的手臂,大部份时间这位母亲努力克制没有去接触他的儿子,以避免
妨碍救援行动。Guy全身多处骨折并且严重内伤,在被救出来之前就已死亡,Portee
只能在一旁无助的看着她儿子死去。
之后Portee极度精神低落且自责,数度尝试自杀并送医,并且需要精神治疗,她控
告公寓的房东和电梯公司,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依照当时的纽泽西州侵权行为习
惯法原则,精神损害的要求极为严格,初审法院甚至没有进入实体判决就撤回该诉讼。
这个伤心的母亲最后上诉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七位法官:首席法官Wilentz、
法官Sullivan、Pashman、Clifford、Schreiver、Handler、Pollock以全体一致
同意,推翻原审判决,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应给予Portee精神损害赔偿。
法官Pashman, J.在判决书中写下了这段话:
"No loss is greater than the loss of a loved one, and no tragedy is more
wrenching than the helpness apprehension of the death or serious injury
of one whose very existence is a precious treasure."
我从来没有看判决书看到落泪过,这是第一次,
任何法理都不能与事实脱离,没有案例事实,判例的法理就失去了生命。
我以就要当这样的法官,我就是要写出这样的判决书。
94律 94司 95律 96律 96司 97律 97司 98律 98司
民法 27 43 35 36 47 55 52 51 66
国文 77.5 61 63 77 61 60 63 72 57
宪法 25 52 40 42 57 33 59 44 58
刑诉 33 40 49 27 48 43 45 46 59
民诉 25 28 30 28 35 34 50 39 39
刑法 29 30 45 34 45 62 53 48 67
行政强执 45 39 48 48 62
商事国私 17 43 36 45 43
行政法 28 41 64 53
强执国私 35 47 33 72
商事法 26 35 64 46
总分 33.72 37.58 42.43 39.77 45.85 47.57 52.08 50.13 57.44
录取分数 49.07 52.20 49.00 48.30 52.21 48.20 50.90 46.83 57.21
97年时我升上四年级,由于听说国考要改制加考证交法,
我匆忙选了金融法总论,想说多少有点概念,选修课反正也不会太重。
开课的是新来的教授,庄永丞老师,上课有点随兴,进度不怎么快,闲聊不少,
闲聊中,庄老师提到国考的唸书方法:
“唸六遍,通说见解写出来,又不是要考榜首,每题12分基本分拿到就有律师了。”
我就照这个方式唸,每科只找一本教科书,或者只用上课的笔记,
我没能唸六遍,只唸了四遍就进考场。
同一年,我也修了一门选修课商标法,开课的是周慧芳律师,
她说她的国考准备方式是:背专有名辞,
于是我把教科书后面的索引拿来一个个看,不懂的就顺着回去翻。
期末考那天,我写完考卷交卷,周律师看我的考卷,说:
“你的字小,用粗一点的笔比较好,不然看久了会很吃力。”
我听了她的话,舍弃我喜欢的0.2细字,改用1.0粗原子笔,
不知道是因为方法正确,还是97年开始附所有法条,这年我只差一点点,
司法官专业科目平均没50分(就差总分1分),律师差0.63。
98年,今年我30岁了,是我给自己期限的最后一年。
很多同学都去补习班了,我还是没去,就是靠自己唸,
东吴开了很多案例研习的课,只要能上的我全都去了,毕业时我修了200学分,
继续贯彻庄老师的唸书理论,把所有的书一遍又一遍的读,
大五的课很松,没课时我去图书馆,只唸一本书,唸200页就回家,
通常这个时间大概是下午三点。
“重点是效率,不是泡图书馆的时间长度。”庄老师也跟我们分享这个心得。
六月初毕业典礼,我觉得好像没什么好唸的了,
教科书至少唸过四遍,笔记讲义大概是20遍以上,
于是我去报名保成的考前总复习班,每科目上一堂或两堂,
上课我就坐着听,听别人整理的重点是不是和我想的一样。
为什么不报高点? 因为高点的总复习班已经额满了。
然后是八月中的司法特考,考场在沪江高中,我忘了是哪一年我在这里考过了,
一个星期后的律师高考在江翠国中,我也来过了。
律师的第二天最后一节考刑法,我的笔居然写到断水,
我拿出备用的第三枝笔
作者: caroline4247   2014-09-28 09:28:00
谢谢分享!很受用
作者: jackeywu2003 (小虫一只)   2014-10-04 22:38:00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