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到南部来求职,第一份工作是一间新创公司的行销企划
因为急着需要收入、年底的选择又很少,薪水就被恶狠狠的砍了5K以上,
但是因为工作很轻松~又可以准时上下班所以还可以接受(呜呜抱歉我自贬身价了)
至今来快一个月了,前两天忽然接到了之前面试公司的录取电话
薪水正常而且是我本身很有兴趣的领域,考量之后决定要从现在的公司离职
早上跟大主管提这件事情之后,中午就被叫进他办公室
劈头就说:“妳这样做没一个月就要走,我们离职程序是要提前一个月告知,不然我们可
以不给妳薪水的!但是法律是人订的~我们也不是这么不通情理,我还是会按比例给妳薪
水”
其实在报到的第一天,人资在说明一些工作规范的时候,其中就有很多条违反劳基法
当下我有提出疑问,但也只得到“在南部妳要找符合劳基法的,只能去南科里面啦”这种
大家都违法~我们跟进只是刚刚好的回答
对照今天离职他们愿意给我薪水好像是“恩赐”的反应,我真的对这间公司的未来…
南部很多公司好像都觉得天高皇帝远,什么薪资水平跟劳基法跟浮云没两样,难怪这么多
人要离乡背井上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