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代po 梦工坊厂长回应

楼主: tianmama (你农我农)   2014-11-12 15:17:13
不论是阿凯还是厂长,好像都很强调“梦工厂当初是赔钱在做”
撇开钱太多或心智不正常,
有谁会去做赔钱的生意呢?
应该很多板友听过“庞氏骗局”这个名字
简单的说,就是对初期的顾客赔钱,取得口碑跟信任
得到更大的客源,再对后期的“最后一群白老鼠”诈骗
厂长没有解释,为什么他生意越做越大,钱却越欠越多
到最后竟然连“挤兑”都出来,这里是车版还是银行版?
或者说,其实之前的“赔钱”是讲好听的
生意人再怎么赔,也不会赔到欠材料行、欠员工、欠股东这样的赔吧?
去猜测厂长把车款拿去那边没有意义,
但重点是,既然之前的赔钱是事实,那么最后的“挤兑”就是必然的
越晚爆出来,拿不回订金的人就会越多。
从这个角度看,阿凯的爆料虽然有保护自己的成份
但结果也的确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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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长的“挤兑”,阿凯有责任吗?
就算有,也是间接的,就是阿凯在梦工坊时所建立的好口碑
导致了他职离之后,会有版友心甘情愿的先投入大笔订金。
除此之外,他也被梦工坊欠钱,他并没有因为厂长的行为得到好处。
到底这次的事件跟他有什么关系?
难道说现在的味全造假油,要去怪当初建立味全名声的员工?
不管怎么样,目前为止阿凯的客户好像都还颇满意
无凭无据的爆料,应该比不上消费者的实际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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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为什么有些版友老是希望禁止阿凯来本版。
如果99%的版友讨厌阿凯,就可以剥夺1%的版友想要将之作为选择之一的空间。
事实上,阿凯打着“品价一样价更便宜”的口号
如果是假的,当然会被公干
就算是真的,一样是“打坏行情”,会让同行眼红跳脚
如果本版可以因为ID数目禁止某些车商po文
无疑是鼓励未来的部份车商,养ID来攻击竞争者。
这个版应该是保护消费者,而非保护车商
阿凯好不好,讨厌阿凯严选的版友可以发文让消费者自己判断
而非直接剥夺消费者判断的权利。
作者: withoutmoon (月月)   2014-11-12 15:47:00
先不论廉价大黄高价卖。光说盐选自婊的文章几句话。"厂长是通缉犯。我认为情有可原。厂长是业务不懂修车。厂长财务出问题。欠我的钱没给"。所以以前财务没出问题前。盐选教唆厂长来这宰羊。没问题吗? 哥俩好利益不均。盐选赶紧切割。那以前说的话还能相信? 盐选明知厂长不姓王 是个通缉犯。还教唆来ptt打广告。正确吗? 明知高老师车是被坑。还发文嘴泡不认错误。事后装委屈说是厂长胁迫? 这总人。你认为应该在这板继续生存? 老是扯车况。请问残值和买价? 老是和连锁比价。请问资本额和客户的保障?
作者: bigstreet (street)   2014-11-12 15:50:00
我倒是觉得没有打坏行情这回事 有篇altis出租车卖到跟原厂认证车差没3万XDD不少车商应该蛮感谢他的吧 以前卖出租车会被打枪 现在只要说有大修过可以光明正大卖XDD
作者: withoutmoon (月月)   2014-11-12 15:54:00
至于你说的"打坏行情。同行眼红跳脚" 许多车行都可以这样做。看有没有良心而已。真那么好。麻烦打个广告。服务全台湾吧。放过这板的板友。反正盐选不是说ptt没什么市场。打不到他?何必死皮赖脸非要来这卖大黄? 一个信用破产的人。如何给客人保障。出了事 还性陈吗?
作者: bigstreet (street)   2014-11-12 15:55:00
更正这版要叫大整 奇怪落引擎不是叫大修吗残值问题 我记得有人之前在版上推文会高价回收 现在看来是嘴砲了我觉得你心里已有定见 个人认为厂长这篇文章讲的黑道毁损 诈欺车商自己不说清楚 让你跳出来说也蛮有趣的而且这篇不少错误资讯或置入行销 真的没有负面评价过吗?一致好评!?单单之前那个高老师事件由小见大 两边都互相指责对方诈欺未遂 事情店家不讲清楚 还想等风头过了继续出来营利哟= =
作者: withoutmoon (月月)   2014-11-12 16:53:00
避重就轻。不如别回? 越描越黑。上面几个问号不回 。挑用词来回。请问您姓连吗?
作者: tachikoma (塔奇库马)   2014-11-12 17:13:00
快废板就好了
作者: setsuna73 (sour399 my love~)   2014-11-12 17:13:00
满意?哈哈哈哈......
作者: valepiy (俄国人好帅)   2014-11-12 17:50:00
支持你的观点
作者: wwfsmackkane (枫叶)   2014-11-12 17:55:00
剩两个礼拜可以吵了,要把握时间唷。
作者: koubayo ( 1)   2014-11-12 18:17:00
好奇w版友当初卖车时有没有卖得比当时价格便宜很多
作者: timn0225 (timn)   2014-11-12 21:41:00
真的很感动 有这么多人不顾人品 大推严选 快哭了我
作者: yrt3168 (小士)   2014-11-12 22:31:00
凯粉?
作者: lovedls (伪天龙人)   2014-11-12 22:37:00
自己都说了这个版应该是保护消费者不是车商,那禁止没有诚信的车商在此版营利不才是保护消费者吗?
作者: a882061 (A-Pia)   2014-11-12 22:42:00
当初高老师事件,一起大战版友的人是谁?如果早就知道做法是错的,还继续大战版友,这样没错吗,你的立场我不能认同然后出事了,在po文切割干净,这样适合在版上吗
作者: koubayo ( 1)   2014-11-12 22:45:00
要禁止特定厂商PO文也要拿出相关规定来禁止,请依法办理不喜欢可以不要买,但是你要禁止po文这种违反权利的事情除非你有明文规定,不然难道可以凭喜恶来禁止吗
作者: lovedls (伪天龙人)   2014-11-12 22:57:00
就如同我之前有说,车商伪装自售都可以永久水桶了,一样都是诚信的问题,不管是举轻以明重还是举重以明轻,我不认为禁止有啥问题。这不是单纯喜恶的问题而已。而且版规固然可以当处罚或禁止的依据,但这只是版规而已不是刑法,没有罪刑法定的问题。有不当的行为纵使板规有漏洞,我认为仍然可以做适当的处分
作者: timn0225 (timn)   2014-11-12 23:05:00
推楼上 请凯粉道德标准高一点好吗?
作者: bigstreet (street)   2014-11-12 23:12:00
店家如果违反道德善良风俗又提不出合理解释 当然要全面下架 难不成要把论语置底公告才能处分吗?
作者: rlsum (devil)   2014-11-12 23:27:00
我支持原po的论点,不管是多好的店家,都一定会有纠纷,让费者自己做决定要不要购买。总不能我认为谁是黑心车商,就X车子也有一些小状况,顾路的两次是我就近修好,小状况回去梦修,但我觉得买中古车,坏掉本来就是风险之一,说整理的好,也是听听就好,所以我也不以为意,至少现在车还能顺顺
作者: yrt3168 (小士)   2014-11-12 23:33:00
某盐要跟着赚的时候就狂推 出事出包就切割这种东西还有人要护航 啧啧 果然一样米养百样人
作者: rlsum (devil)   2014-11-12 23:34:00
第二行被手机吃掉,囧X就不让人打广告,我当初也在严选买过车子
作者: lovedls (伪天龙人)   2014-11-13 00:02:00
rlsum说的顾路两次和整理的好也是听听就好不就表示违反版规2—6 不得有夸大或不实资讯有欺骗消者者之行为
作者: bigstreet (street)   2014-11-13 00:44:00
又来同一招了XDD 断章取义我的推文 接下来又是要插唉
作者: lovedls (伪天龙人)   2014-11-13 00:44:00
所以还是选择性回答嘛。前面那段举轻以明重有看到吗?何
作者: bigstreet (street)   2014-11-13 00:50:00
刚查一下差不多一年前发第一篇推荐文 到现在上站次数不到200次 嗯 加油
作者: setsuna73 (sour399 my love~)   2014-11-13 00:52:00
楼上怎么换你查啊...XDDDD
作者: timn0225 (timn)   2014-11-13 00:55:00
请问有人知道怎么养帐号吗?
作者: loveisdie (认真就输了)   2014-11-13 01:58:00
感觉就是为了护航而护航的...
作者: Pegasi (Pegasi)   2014-11-13 04:36:00
顶新 味全 应该不用下架 全由消费者自行判断就好
作者: noviko (事與願違才是人生)   2014-11-13 08:38:00
挺原PO, 但我不买营业车
作者: kusanhagi (顺流而去)   2014-11-13 09:26:00
阿凯大 诚心建议你就算了吧 就像你FB之前说的 不一定非得在ptt做生意啊
作者: Ilovefox   2014-11-13 11:31:00
颇ㄏ 先承认你就是阿凯拉 营业车车况跟新车一样XDDDD
作者: cn2842 (lancer)   2014-11-13 12:49:00
盐选对猛工厂万事皆打,只有一件是不打,就是"小黄大整",不但不打还会护航,孰不知打这条就是打到自己,还不害臊拿出来说嘴帮肠长说话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4-11-13 20:58:00
要禁就依照板规判决,投票禁言是那招?只要民主不要法治了吗?
作者: timn0225 (timn)   2014-11-14 00:15:00
楼主比阿凯的感触还深 真的是人溺己溺 敬佩万分
作者: lovedls (伪天龙人)   2014-11-14 01:03:00
如果看不懂举轻以明重和只有刑法才有罪刑法定,其它法律可以类推适用,何况这连法规都谈不上的版规这些都没关系。但如果要讲到要民主不要法治的话,那干脆直接适用比版规更高阶的规定,学术网络不得营利,把车商都禁了,这样不是更符合法治?
作者: zunming   2014-11-14 02:27:00
只能边看边听期待还有人出来做更进一步举证这个世界多看多听错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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