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欲“支持连署/反对连署”者,请按 y 。
欲“修改连署意见”者,再按 y。
1/连署有效票为登入次数 250 次以上。
2/基本连署门槛之定义为有效支持票50以上,
且有效支持票数高出有效反对票数的1/2以上。
3/此案设定为支持禁止营利为正方;反对禁止营利为反方
4/multi-id 连署,均视为无效票。
5/连署意见发表人身攻击之言论,将计为无效票,并水桶三个月处分。
6/贿选连署者,该连署案无效,并水桶一年。共犯亦适用
7/连署审核标准:
无论赞成方或反对方,请确实填写连署理由,
仅填写“支持”、“赞成”、“帮推”……等语意不明或无关连署宗旨者,
视为无效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