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 NinePi 参选板主

楼主: B1984107 (Let it go)   2014-06-29 18:25:32
1.请附上PTT资历(依组务规定,资格须符合上站次数/文章数:300/200)
登入次数》2419 次 (同天内只计一次) 《有效文章》223 篇 (退:0)
托上次罢免raveman失败,我的文章超过200了。
资历是03年上大学开始上ptt到现在持续使用。我曾经有三个帐号,但现在只使用这个。
2.请简单介绍一下自己(如工作等..)
目前转职待业中,打算七月中或八月初到新公司报到,还在考虑。
职业与汽车及相关皆无关。
3.是否曾任或现任PTT中的板主或小板主
无。
4.请简述每日可管板的时数
午后-睡前(23:00)几乎每个小时都可以摸一下ptt吧,就算上班后也没差。
5.请简述想来征选板主的动机
维持看板的正常运作,让有买卖车需求的人有一个不同于外面网站的不充分资讯空间。
对看板的发展方向就是让个人使用者得到最多的利益(资讯)为考量。
a/买车(新车;二手车)的人可以拿到相对好的价格以及好的商品组合及服务。
b/卖二手车的个人可以尽量的卖到好价格。
c/新车车商的资讯及优惠讯息提供给板众参考。
d/二手车商的评价及其售车资讯揭露。
e/二手商品的流通让物尽其用。
6.对于现行板规及精华区,有什么想法或是想要修改的地方吗
a/板规十做修正或删除(下个部份说明)
b/针对讨论语气增加版主心证判决之板规(下个部份说明)
7.还有哪些想告诉板友们的话吗?(如其它政见、管板方式、拉票…)
a/板规十之前引起争议,我的想法是个人车商在现行相关法律合法下。
你一次要PO复数台车可以,但我会加上条款如下
贴文者自承一年内未销售超过5台车,且告知张贴时间点一年内卖出几台车
若超过违法或告知不实则自负法律责任,则此ID及联络资讯此板永久水桶。
当然这有举证上的困难,但我尽量做也欢迎大家一起监督。
另外个人车商的认定:自行透过买卖二手车赚取价差(可能有维修整理或没有)
           
新车车商代客销售换下来的车不属于个人车商,需使用[车商]
需使用"车商"并附上名片内容及公司相关资讯,考量的点是让想买车的人有更多的选择。
然后衍生一件事情,是否可代友张贴资讯。我认知可以但需明说,且留下卖车者联络资讯
b/目前板规无明确规范个人参与讨论的内容与语气。本酌增加大众利益及知识的正确散播
几个原则如下
在讨论/推文上请保持风度,勿针对同一问题/人/事/物过度跳针。
严禁误导推文。不是很喜欢举例说明,因为总有例外的例外。
简单说就是维护言论自由(你可说不同的意见、可适当的酸),但若超出界限会尽快做警告
(警告不算处罚的警告次数,警告后不理才会公告警告)
以上由板主自由心证,第一次警告,再犯则水桶一周。
c/若我接任板主将本着管理看板板工中立身分,退出看板使用者身分。
不使用本板资源买卖车及相关物件、参与任何讨论。
d/完整目前各发文选项说明。
e/欢迎板友对于板务有意见可自行使用[板务]提出,并让使用者参与讨论,适当或需要则
使用看板投票完善看板规定。
f/严格监督发文内容资讯的完善(售价、汽车所在、分类标题)
不以第一时间删除文章为目标,以推文、站内信或协助补上标题分类为主。
作者: FantasyNova (F.N)   2014-06-30 18:11:00
推一下 不用唯读了
作者: deadwood (T_T)   2014-06-30 21:53:00
推热心~
作者: L640304 (游击手)   2014-07-01 14:52:00
推,很有心的人,愿意无私付出的人真值得赞赏。
作者: dracula0317 (有信来了喔)   2014-07-05 01:29:00
推 是个有心的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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