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中在台东iws爱旺租车租了两天
租车公司给了很新的fit,里程数25xx
结果,第一天下午,在一个路口停等要左转时
被后方车子直接撞上来
对方是一台有线电视的厢型车
还好,双方人都没有大碍(我方人员有轻微瘀伤)
当下先直接报警,并联络租车公司
在警察现场酒测及拍照后,依租车公司指示叫拖吊车拖回保养厂
警察说,因为要赶去处理其他事故,请双方明天再去分队完成笔录
当天下午与租车公司询问车辆修理问题
公司表示,租车费用有包含保险
但修理费用超过10万元以上的部份要自付30%,但如果我方无过失,营损不会跟我收取
隔天一早,搭出租车去警局做完笔录遇到对方肇事者,他很有诚意的表示愿意支付所有
赔偿费用
笔录完成之后,回到租车公司办手续
租车公司看了事故影片
认为是对方全错,我方完全无过失
“应该”不会跟我收取任何费用
但前一天下午询问的自付额及营损是当时电话沟通,“以为”我方可能有过失的情况
但为了保险起见,还是跟我刷了一张“空白金额”的信用卡单,以免到时候
有状况,但门市人员再三跟我确认,我没过失,就不会跟我收取任何费用(包含营损)
隔天回台北后,租车公司及对方的保险都跟我联络了,也互相联络上,目前等待安排修
车事宜
想请问一下,我搜寻板上事故相关的文章,大多都是车损跟营损分开来看
就算没有过失,营损跟折旧还是会跟我要,我再去找肇事者求偿
但iws的处理方式,似乎没打算找我收这些,就算我无责,保险也不会代位跟对方求偿吧
我知道租车公司不是吃素的,这样好像不符常理,因此想上来问问看版友的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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