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漫梦工厂申诉规则:
1.使用者不服板主判决,请在7天内与板主沟通,沟通未果才能至小组申诉。
备注1:向板主提出沟通后,若板主超过72小时没回应,可直接到组务发申诉文。
备注2:超过7天才与板主沟通者,板主/组务可视情况不受理申诉。
备注3:申诉文若超过事发后7天,组务可视情况不受理。
备注4:申诉时需转录与板主的沟通记录(站内信或检举板沟通文),以证明案件需交由组
务裁定。
2.使用者发完申诉文,小组长视案情需求传唤双方到案说明。
备注1:小组长自行判断是否有干扰小组秩序,给予干扰者惩处。
3.被以信件通知的对象,需在7天内到案说明,未说明者视同放弃,小组长可直接判决。
4.小组长判决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