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非当事人发言之处理原则

楼主: nicetree (nicetree)   2019-03-06 13:25:09
※ 引述《sitos (麦子)》之铭言:
: 根据 nicetree 板友于 #1SNm9ccZ (C_WorkBoard) 及 #1SOGUGAV (C_WorkBoard)
: 所引用,目前本板公告与“非当事人发言”有关之规范包括:
: a. 置底板规 #1OPMtuEX (C_WorkBoard) 中之四、2、#7
: b. 本板公告 #1G0yhIFG (C_WorkBoard) [公告] 申诉非当事人不得回应
: c. sawg 群组长针对 #1G0yxefi (C_WorkBoard) 提问之回复
: (以上若有遗漏,请知道的板友协助补充)
群组长你好,我有要补充的部分
依据本板
1789 s 7/16 pupuyamy □ [问题] 请问板规之发文等于发言?
文章代码(AID): #1G0yxefi (C_WorkBoard)
https://www.ptt.cc/bbs/C_WorkBoard/M.1342426856.A.A6C.html
pupuyamy 板友询问
第一点提到的发文,是指发文章抑或是所有发言?
还是说以后对于所有任何文章只要非当事人,
除了不能发文外也不可用推文表示意见呢?
盼能得到更清楚的释义。
→ sawg:是 全部07/16 16:23
^^^^^^^^^^^^^^^^^^^^
→ pupuyamy:好的,谢谢群组长的正面回应。07/16 16:24
依照本篇前群组长sawg的解释
任何文章只要非当事人,除了不能发文外也不可用推文表示意见
以上供群组长参考
作者: bibimeiying (逼逼)   2019-03-06 15:40:00
sawg:是 全部<--这个回答也有可能是针对询问人第一句“是指发文章抑或是所有发言?”所为的回答,不一定是为了第二句“任何文章只要非当事人”所做的回答。而第一句是在询问“第一点提到的发文”,而该第一点所指发文,依文义指的是申诉文。好树大,如果你坚持你的见解是对的,你要不要针对#1RtLWwYv (C_WorkBoard)这篇文章中你的推文先自请永桶?
作者: frojet (飞稷)   2019-03-06 16:07:00
麦子群组长都已经公告,1G0yhIFG (C_WorkBoard) 旧公告已经作废,你还来发这篇文章?你是找sitos的麻烦?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9-03-06 17:11:00
群组长都说公告停止适用了(况且这条在丝袜时期也没真的施行过),还要再鲁鲁小什么呀请尊重现任群组长对于组规的解释好不好你要补充可以推文,但说老实的,麦子公告都把丝袜起始的公告推翻了,当然连他的解释细节都可以不用再讨论了发这篇没太大意义
作者: bibimeiying (逼逼)   2019-03-06 17:28:00
好树大,老实说,我看不懂你的例子,不过没关系,你只要回答我一个问题就好,这个问题就是“如果你坚持你的见解是对的,你要不要针对#1RtLWwYv (C_WorkBoard)你的推文自请永桶?”,感谢您的回答。
作者: engfen (Christoph)   2019-03-06 20:41:00
楼上 你放心 他会自助餐 视而不见你提出的问题然后 我一放屁 他马上闻香而来相不相信 等等他就会修文 跳出来批评我看不懂的点
作者: sawg (Mr.絲襪)   2019-07-16 16:23:00
是 全部
作者: pupuyamy (pupu)   2019-07-16 16:24:00
好的,谢谢群组长的正面回应。
作者: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2019-03-07 13:00:00
我有眼睛我看得到sawg的公告,但我也看得到sitos的公告所以我看到公告,自然不会再发文问sit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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