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BoardCourt 看板 #1SGq82OT ]
作者: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看板: BoardCourt
标题: [附件10] 卡漫群组长兼作品讨论小组长kid725长期怠职
时间: Sat Jan 19 23:28:01 2019
※ [本文转录自 C_ArtBoard 看板 #1RsYM5eq ]
作者: kid725 (凯道基德) 看板: C_ArtBoard
标题: [公告] 作品讨论小组C_Artworks组务板规
时间: Thu Nov 1 05:58:24 2018
1.本板为作品讨论小组C_Artworks之组务看板,
使用者于此所发表之文章须为本组之相关事务。
发表与小组事务无关、或恶意洗文、广告文等无关文章者,予以删文处分。
情节严重者,处以30日以上之禁言处分,并予以退文。
2.非本组组务人员或本组组务层级以上之管理人员,
禁止于本板使用[公告]、[判决]等组务事项标签发文,
及回复[公告]及[判决]等标签之文章。
亦禁止冒称本组组务人员及板务人员身分发表文章。
违者予以删文处分。情节严重者,处以30日以上之禁言处分,并予以退文。
3.为维护板面秩序,检举及申诉案件禁止非当事人回文。
若非当事人有因应案件之需要,须以回文说明或厘清者,
请先向组务人员说明并获许可后再行发文,违者予以删文处分。
情节严重者,处以30日以上之禁言处分,并视情况予以退文。
4.禁止于本板对他人进行挑衅、谩骂、造谣及人身攻击,
或公布他人非公开之现实个资,亦禁止恶意扰乱讨论秩序
(如重复推文、于不同文章内洗内容相同之推文)等行为,
违者处以30日以上之禁言处分。
5.发文者禁止修改、删除其文章内他人之推文。
违者处以30日以上之禁言处分。
6.若组务人员发现使用者有板规未竟之不妥行为,会先以警告劝导要求改善。
收到警告依然拒绝改善者,处以30日以上之禁言处分。
7.禁止禁言处分中之使用者以分身发言,若经帐号部查证以分身发言属实者,
其本帐及分身各再处以90日以上之禁言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