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群组规范:看板退场及再入场

楼主: yogira (小信)(由基拉)(油鸡)   2017-11-21 16:31:44
八、看板退场及再入场总章
1.本群组下设 C_Memory Σ卡漫怀旧专区 作为退场后存放看板的区块,
并设立小组长专职整理全小组底下所有看板的有效文章。
2-1.因考量看板的有效利用及资讯传递,若经群组长认定看板符合以下全部事实:
1) 逾 365 日无正向讨论
2) 该看板讨论主旨事务的本体(作品、作者或其他)有以下其一状况:
* 仍有在持续活动的活跃资讯
* 完结、逝世、解散等不再有可活动的明确资讯
则将看板列入[观察名单],并在该看板与怀旧小组组务板 C_MemoryWork 板公告之。
2-2.依据组长权利义务规范 #1348X47Q (SYSOP),小组长有废板建议权,行使流程为:
1) 本群组内小组长至怀旧小组组务板 C_MemoryWork 板发起建议:
* 须载名看板名称、相关事由
* 若有板主请提供相关处理纪录
2) 经群组长认定该建议有效
则将看板列入[观察名单],并在该看板与怀旧小组组务板 C_MemoryWork 板公告之。
2-3.为有效解决同质看板重复问题,若经群组长认定看板符合以下全部事实:
1) 多看板有完全重复 或 运行主旨完全重复 或 仅为作者作品等从属关系时
2) 多看板间讨论差异性不明确 或 已无足量文章产生看板文化时
则进入个案处理,由群组长与多看板板主共同协商处理,并公告处理结果
于各直接影响看板、C_Workboard。
2-4.连署废除旧板:废除。本组因其看板讨论特性不接受连署申请废板(唯读)。
3.列入[观察名单]的公告须表明以下几点:
1) 若有板主,则对看板全体使用者进行劝告,组务并可提供改进方向供板主参考
2) 若无板主,则提供可尝试的方案供全体使用者参考,
并开放征选板主,并列出符合当下需求的征选板主条件、连署或审核方式、
征选期间等要件
3) 本组规规定之观察期间以及恢复正常看板或退场唯读办法全文
4.看板观察期间:
* 若原本有板主,给予三个月期间
* 若原本无板主,且征选有板主上任后,给予上任后五个月期间
* 若原本无板主,且征选过后仍无板主,给予征选后三个月期间
* 若前述观察期间看板已有开始恢复有效正向讨论,时间到后但经认定
数量与看板主旨概况不足者,经公告再给予至多一次的三个月期间
5.[观察名单]看板恢复正常看板需符合以下条件:
1) 看板恢复有效正向讨论,篇数须符合认定与看板主旨概况需求,不限是否有板主
2) 符合上述要求后,在该看板与怀旧小组组务板公告
6.[观察名单]看板进入退场唯读需符合以下条件:
1) 超过所有的观察期间仍无法符合需求
2) 符合上述要求后,在该看板与怀旧小组组务板公告
7.[观察名单]看板转型办法:
废止。有需要新讨论方向请直接至 C_NewBoard 连署开立新看板。
废止原因大致上为以下几点:
1) 考量本站已迈入可供搜寻引擎业者索引公开看板的本站转授权网页版
文章网址,为考量网址有效性。
2) 变更前后的板名变化可能因操作时间不对导致系统出错文章遗失
3) 对新旧使用者群觅看板资讯难度梯度提升
8.[观察名单]看板、试阅审核未通过进入退场唯读群组长须执行以下流程:
1) 进行看板设定使所有在任板主卸任 (试阅审核未通过小组长可先行执行)
2) 变更群组移入 C_Memory 怀旧专区
3) 移除看板会员名单 (试阅审核未通过小组长可先行执行)
4) 于看板公告唯读,并附上相关文章可至哪些看板发表、再度恢复看板运作
处理方式(指出参看本组规“再度恢复看板”程序即可)
5) 先行设定最高发文限制登入次数 2550 次为“假性唯读”
(达到次数的使用者仍不被系统限制)
6) 至 BoardAffairs 看板申请站长变更看板设定为“非会员不可发文”
(此为被大家所共称的唯读设定方式)
9.唯读程序完成后的看板若有需要再度恢复看板讨论须执行以下流程:
* 申请人必须同时为连署人及任职该看板板主
* 连署有效人数为 25 人
1) 申请人:提交看板经营规划申请书,该份申请书请张贴于 C_Workboard 供
阅览,标题请用 [申请] boardname 看板经营申请书,内文格式
不限、长度不限,请自行发挥
2) 群组长:检查资格有效后至该看板设定会员名单新增申请人,并至少推文或
回文申请书通过
3) 申请人:至 C_NewBoard 建立新连署,并在连署理由附上申请书的文章代码(AID)
4) 申请人:至该唯读看板发文告知已建立连署
5) 群组长:至该看板看板设定会员名单移除申请人
6) 群组长:连署结束后,群组长认定之,并至 BoardAffairs 申请恢复
“非会员可发文”
7) 群组长:待板务站长修改完毕后将看板移入对应小组,并于看板公告,
并给予上任的申请人站内信通知与提供本群组板主手册
完成恢复程序后,则成为一般看板,不再设立再观察期间,但若再度符合进入
观察名单事实者,将依据相关流程处理。
卡漫梦工厂 代理群组长 kid725
(自称不愿负责本篇内容) 卡漫梦工厂 任务型群组长 arrakis
卡漫梦工厂 任务型群组长 yogira
作者: Odakyu (青蛙骑士 瀬戸幸助)   2017-11-22 09:17:00
试问“正向讨论”定义为何?
作者: arrakis (DukeLeto)   2017-11-22 16:08:00
公告版本错误,非本人确认之版本,在此宣告本篇之arrakis具名无效。完全喔? 你确定? 要翻纪录吗? 这篇还是我有回一篇的喔?一楼推文的问题还是我当时就提过的欸?这个问题我建议你先回到会议用板来讲会对你比较有利所以我说你要先回会议用板啊...搞清楚自己挂的组务头衔啊还有你要这样乱搞我只好在这边公开给你洗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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