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修文推文视同回文而判决

楼主: Rainlilt (秋山小~~雨)   2013-02-07 00:38:15
※ 引述《nawussica (暴民好弱 )》之铭言:
: 申诉人:nawussica
: 申诉对象;C_CHAT板主Rainlilt
: 因其为该板所属群组小组长应回避 是故上诉于群组处
: 申诉原因;
: 该板板主以S不得回文作为警告
: 而本人修文回应 推文回应
: 称为"你有修文文应视同回文,推文也是"
: 为原因 称作无视警告
: 且来由为 "我是板主,板规我解释的算。"
: 请问PTT站内可有"你有修文文应视同回文,推文也是"判例 说法存在?
: 还是"你有修文文应视同回文,推文也是"
: 这东西就是 "我是板主,板规我解释的算。"
: 这是恶意扩大解释
根据 C_Chat 板板规
6-2-3-2 以本板S处理模式为基础(见第三部份)标明争议讨论串中,
文章被!锁文后并且板主有推文警告者。
6-2-3-3 警告的基准参考6-1-3、6-1-4、6-1-7
然而这时期不用检举,板主可直接认定,并无撤销警告的时间性和机会。
6-2-3-4 若此仍然无视!锁文警告,继续违反6-1-4、6-1-5、6-1-7者
则达到蓄意引战的条件,可水桶处理。
以及
6-1-7 对板上个人或群体不明显人身攻击与酸文,范围包含发文推文。
如经检举,板主裁量后S文推文指名警告。
6-1-7-1 以发文触犯而言,发文者不回应,或再推文回应恶劣者,
视讨论情形,板主可1~12小时内删文。并公告确认警告。不劣退。
既使 nawussica 有回S文动作,若未违反板规
在未公告罚则状况下,回S文只做删文处理并不至于水桶
然本次事件,板主先S文表示已注意此篇文章并禁止回文
但 nawussica 仍然故我在底下修文持续引战,且质疑板主行使职务的权力
经判断为符合板规 6-2-3-4 6-1-7-1 回应恶劣,故水桶判决之
望群组长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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