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一下,依照新公布的规定,
只要有单一个板的板主"过半数"连署,
即可申请将特定id列为群组的不受欢迎使用者。
这项规定是否有违比例原则?
毕竟,本群组辖下板面众多,只凭单一个板板主的申请,
即可上纲到全群组都不欢迎,是否稍嫌太过?
私以为应该修正为"群组内过半数板面之过半数板主"较为合理。
否则,如果今天我刚好得罪的是某个只有1位板主担纲的板,那不就倒楣了?!
又如果,我在某个板不受欢迎,在其他版却大受欢迎,
但是我的id却要被列为群组不受欢迎使用者,这样似乎也有违现实?
以上,还望赐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