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Suckcomic 板主 smart1988

楼主: killeryuan (龍鳥)   2010-03-01 18:50:02
以现任板主的立场,我必须提出我的看法。
作者: sawg (Mr.丝袜) 看板: C_CenterWork
标题: Re: [申诉] Suckcomic 板主 smart1988
时间: Mon Mar 1 14:24:19 2010
→ lafk:要吐嘈也用心点,一乘寺之战可是武藏成名的传奇代表作! 02/23 14:47
→ lafk:套句小胖说的话,加油好吗? 02/23 14:48
→ lafk:1打70是真的,连查一下都没有就来吐嘈是不用心, 02/23 15:08
→ lafk:吐嘈吐错了,也毫无战力,所以请他加油! 02/23 15:08
> ◎违反板规三-1“大绝招” 维持不变
> 说人吐槽不用心,但在漫吐只要满百字就是偏正确的吐文
> 看漫画不代表一定要对历史很熟
> 如果连吐个漫画都要先上维基把基本资料察齐
> 说真的那不如读维基算了,连吐点都一次帮妳和谐掉
> 水桶两天
申诉成立
对lafk板友的质疑 个人觉得在合理范围
该篇原PO在文中写明:我就不信原著是这样写
lafk板友用原作反驳 并无不妥
┌──────────────────────────────────┐
│ 1.大绝招: │
│ │
│  因为一旦用了就什么都不用讨论了,所以叫大绝招,其中包括: │
│ 认真你就输了、不爽不要看、不然你去画、漫画都是这样等。 │
│ 举凡包含以下两种涵义之发言皆属于违规护航,一是直接否定漫吐板 │
│ 的存在价值,如: │
│ 不爽不要看→不爽所以不看了→不看所以就不骂了→漫吐板不用开了 │
│ │
│ 二是制造前提使讨论无法继续,如:                │ 
│ 有办法你去画→读者没办法画→所以闭嘴乖乖看→漫吐板不用开了 │
│ │
│ 这些护航都是用强硬的态度要求吐槽者忽略吐嘈重点,不但并未解决 │
│ 问题,更使讨论中断,因此视为最严重违规护航文,犯者水桶2天。 │
└──────────────────────────────────┘
加上这四条推文 我看不出哪里有大绝招...
***
这边我无意见。
***
> ◎违反板规四-2“臆测读者心态” 维持不变
> 臆测原PO不用心
> 警告一支
申诉驳回
***
这边也无意见。
***
> ◎违反板规三-2“你没认真看” 更正处
> 指责原PO未经查证就来吐槽
> 推文内容相当于指责原PO没有认真看
> 不管是指责原PO没看原作还是漫画
> 总之就是不认真
> 警告两支
同第一点 申诉成立
虽然根据三-3-2其他衍生作品剧情补完:
可以判这样没错
但该篇不是乱吐
原PO自己在原文中写道:我就不信原著是这样写
其他板友以原作反驳原文中的说法 并无不妥
***
这边,引用漫吐板板规第三条第二项
┌──────────────────────────────────┐
│   │
│ │
│ 另一种状况则是吐槽者的引证错误时,常有很多护航者会提到吐槽者  │
│ 没认真看漫画,要求吐槽者重新认真看过再来吐槽,但是人家就是因 │
│  为看不下去才来这边骂呀,更怪的是,我讨厌一个东西,怎么还有可 │
│ 能去研究他?讨厌棒棒堂的人会去把棒棒堂全部的唱片偶像剧都欣赏 │
│ 过一遍再来骂他们吗? │
│ │
│ 所以在护航者看到吐槽点与自己所知落差极大或有引证错误时,请用 │
│ 理直气和的态度直接纠正或说出你的意见,不要再一直讲别人 │
│ │
│            “你没认真看”了。   │
│ │
│ │
│ │
│ │
│ (本款完) │
└──────────────────────────────────┘
对照lafk的发言:
→ lafk:要吐嘈也用心点,一乘寺之战可是武藏成名的传奇代表作! 02/23 14:47
“要吐嘈也用心点”相当于“你没认真看”,这点相信没有疑义。
依板规规定,即使是指正错误,这句话也是属于违规之列。
即使原PO有提到原作,也不能用这句话。
此条完全依板规规定。
***
此案申诉第一、三点成立 第二点驳回
推 smart1988:说了这么多 骂了这么久 一句道歉就了事 厉害! 02/23 23:05
→ smart1988:不过话说回来 阁下哪时候要到组务板 0.0? 02/23 23:05
→ smart1988:被一个劣1的人提罢免 这种心情真是难以言喻 02/23 23:06
→ smart1988:没意见呀~~只是觉得红红的很可爱~很有趣 02/23 23:07
推 smart1988:桶掉我也没关系 我每天花五小时以上管板还被骂不要脸 02/23 23:08
另外smart1988板主警告一次
你是板主 请注意自己言行
lafk板友或板主如不服判决,请移架至C_WorkBoard群组务板进行申诉。
※ 编辑: killeryuan 来自: 114.42.100.85 (03/01 18:50)
作者: sawg (Mr.絲襪)   2010-03-01 20:01:00
“要吐嘈也用心点”哪里等于“你没认真看”?就我来看 根本达不到标准...例如我对某人说“你管板也用心点” 会等于“你没认真管板”吗? 玩文字游戏没意义http://0rz.tw/Zz78o我就讲到这 其余交给abdj0025处理
楼主: killeryuan (龍鳥)   2010-03-01 20:22:00
我认为相等啊,如果不是对方不认真,干嘛要他用心?另外那个连结不知道跟本案有何关系?
作者: sawg (Mr.絲襪)   2010-03-02 01:17:00
lafk提到一乘寺之战 我提供点意见而已w
作者: aa4live (Horse)   2010-03-02 11:05:00
事情不是非零即一 可以再用心=/=不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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