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itune (狐)
2020-02-08 18:05:52※ 引述《kitune (狐)》之铭言:
: http://blog.esuteru.com/archives/9458387.html 懒人包
: https://twitter.com/kidanit/status/1223651551031377921?s=20
: 武士道前社长的推特,BGD的总指挥
: 他说以后再看到家虎在那捣乱演唱会
: 直接赶出去并提告求偿
: 希望大家自重
: 家虎不意外
: 厄介不意外
http://blog.esuteru.com/archives/9461473.html 懒人包
就是有记者去问律师说这case到底行不行
我直接翻重点
‧当家虎是违法的,只要业者明确表示禁止,他们是有权赶人出去
‧业者要在网络上公告,并在会场明显写下禁止家虎行径,开演前也要宣导才行
‧业者要求偿是比较困难,因为得举证说家虎行为让演唱会无法举办
可一旦举证成功,就是威力业务妨害罪,三年以下刑期或50万日币以下罚金
三年= =
为了那句压太嘎要关三年
值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