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本不知道这里,是先在PTTLAW板发完文之后才知道规定转回来,请见谅,在PTTLAW
的文章已删除
※ [本文转录自 PttLaw 看板 #1DwIXNBa ]
作者: staristic (星之过客) 看板: PttLaw
标题: [申诉] Haruhi,凉宫春日版劣文不服
时间: Sat Jun 4 02:30:44 2011
提出申诉时请明确提出下列资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诉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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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诉人ID:staristic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a)作出判决者:凉宫春日版版主 nawussica
(b)文章编号:原文已被删除
3.被申诉之判决︰
本人因为该版版主在处理版务上有所疑问,故在版上发文征询版友是否考虑汰换或增加
加版主的意愿,被版主以闹版为由劣退。版主事后没有公告,亦没有以任何方式对版友
公开说明。
4.不服理由︰
以下是我的文章内容:
作者 staristic (星之过客) 看板 Haruhi
标题 Re: [闲聊]关于 下一本凉宫春日
时间 Fri Jun 3 12:51:49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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嘘 houseman1104:再补,另外要当版主的话,我想试试看 06/03 03:21
嘘 pailiang:这篇怎么还没被删... 06/03 11:14
嘘 goodvictor:补刀,是不是可以考虑增加版主啊...... 06/03 12:38
这个版应该是可以开始连署新版主的事了?(增加or汰换)
有人知道该怎么做吗?~有人提连署或什么的话我加一
repo置底帮高调~